2024年1月18日,宿迁市委政法委发文对全市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泗洪法院刑庭庭长朱晓艳同志荣获十佳“优秀政法标兵”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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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晓艳同志在工作中不但能始终坚持严格要求自己,规范执法办案行为,还能带领刑事审判庭全体干警规范、文明、高效、廉政执法办案,严格贯彻执行法院及上级的各项规章制度。带头审理了一批疑难、复杂、引发社会重大关注的案件,审结多件涉众型犯罪、新类型贪污犯罪案件,确保办理的案件能达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建立很多创新工作举措,如建立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全流程调解工作机制,被市中院、省高院以工作简报方式予以推广,并荣获宿迁市政法系统十大改革创新项目;在江苏省首次将未成年被告人品格事实纳入法庭调查并写入判决书,为未成年帮教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刻苦专研,做好宣传、调研工作,如撰写的《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信息公开制度的路径选择》荣获2021年江苏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学术年会一等奖;撰写的《品格证据在未成年刑事审判中适用研究》等文在省高院审判研究等刊物发表。
朱晓艳同志因在工作中表现突出,连续五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入选全省法院调研人才库成员、全省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先后荣获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个人三等功二次、宿迁市优秀法官、宿迁市调研先进个人、泗洪县十大杰出青年、全县依法治县和平安建设工作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称号。带领刑事审判庭荣获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体三等功、“宿迁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示范岗”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