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给你转了5000块钱,不够跟妈说。
谢谢妈!等我18周岁以后就不用给我转了!
在那边实习的怎么样?
还不错,这个测量岗位挺好的。
那就好,照顾好自己......
2021年9月,小强在跟李老板确认了心仪岗位后,双方签订了一份学徒协议书,2022年3月后,李老板违背协议内容,安排小强到管理岗位工作,由于小强在技工学校毕业前的实习期任务为学习测量技术,于是一边工作一边申请调回原测量岗位。在被李老板多次拒绝后,小强考虑不可能再回到测量岗位,便于2022年7月提出离职。
在学徒协议书中,双方约定小强学成以后必须跟随李老板工作满1.5年、小强在签订协议书后的一年半内(起算时间为乙方正式能独当一面开始计)不得离开团队,否则小强将赔偿李老板违约金40000元且退还已发放的学徒生活费等费用。在向小强索要违约金和学徒生活费被拒绝后,李老板遂将小强告到法院。
协议无效
泗洪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小强在订立协议时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为技校在校学生。虽通过劳务从李老板处获得报酬,但在订立协议当月其母亲仍通过微信多次向其转账支付生活费,故小强在订立协议时不符合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特殊情况,不能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协议书对小强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进行明确约定,也非纯获益行为。现小强的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协议应属无效。另,协议虽然无效,但小强已经提供劳务,生活费实质应为劳务费,故也不应予以返还。综上,法院驳回了李老板的诉讼请求。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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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一庭审判员
二级法官
我国将自然人的民事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种情况,并依此顺序依次规定。采取“三分法”的规定,根本原因在于实现对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平衡。
一是保护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利益。行为能力欠缺,意味着欠缺独立行为的能力,在交易中容易受到损害。通过法律标准的确定,使那些不具有或欠缺意思能力的人不能自由行为,即不能通过自己的积极活动,设定权利义务关系,从而保护这些行为能力欠缺人的利益。
二是保护交易安全和秩序。若任何人均可以其无意思能力主张交易无效,对交易安全保护并不利。为此,通过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确定严格的、明确的标准,以提升交易行为的安全性,进而保护交易相对人的利益。
“典型案例是法院工作最形象、最具体、最生动的写照,通过小案件讲述大道理,助力人民群众学法、用法。下一步,泗洪法院将继续通过典型案例发布,更好的宣传法治精神,讲好法治故事,传播法治声音。”泗洪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郑占军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