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诉前化解工作,提升审判质效,3月6日下午,泗洪法院召开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座谈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保险公司及律师事务所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通报了近三年我院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审理情况,分析我院交通事故案件特点、趋势以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意见建议。
各家保险公司围绕电动三轮车(电动自行车)的性质、被扶养人生活费、误工费等问题进行讨论,就部分争议问题形成了共识,并表示今后将以更加积极的态度配合人民法院化解道路交通事故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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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座谈,就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形成如下共识。一是增强多元解纷的意识,力争在诉前化解矛盾,充分利用现有解纷渠道,选择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二是增强服判息诉的意识,不滥用诉讼程序,对指导性案例等既有判决明确的赔付项目,尊重法院的判决。三是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及时兑现保险利益,降低受害人保障合法权益的时间及成本。四是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健全联动工作机制,共同发力,合理合法保障各方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