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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示范!泗洪法院荣获国家级表彰
作者:朱明洋  发布时间:2023-01-05 16:46:36 打印 字号: | |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命名“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的决定》,命名泗洪县人民法院为全国首批“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据悉,全国仅有100个法院获此殊荣,全省也仅有3个基层法院被命名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


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是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的重要举措,也是展现新时代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窗口工程。
2022年以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部署要求,泗洪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立足审判执行主责主业,扎实开展创建活动。
创建过程中,泗洪县人民法院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强化主动服务意识,紧盯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荣誉来之不易,“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10个大字,是对“司法为民”的最好诠释,也是最高人民法院给予洪县人民法院的肯定与嘉许。2023年,泗洪法院将立足新起点、阔步新征程、砥砺奋进再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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