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被执行人:
“守信万里还嫌近,无信一寸步难行”!不论你是普通公民,还是企业法人、其他组织,诚信是最好的通行证。诚信守法是当今社会最基本的社会准则。诚信守法也是每一个公民必须应有的基本素质和做人的最基本要求。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依法做出的裁判文书,是国家意志和宪法法律的具体体现,由国家强制力作保障,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无条件履行!规避执行、逃避执行,甚至抗拒执行,则是破坏国家法律秩序和挑战司法权威,必将受到法律严厉惩处,给自身及家庭带来经济、名誉,甚至前途损失:一是增加一般债务利息、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执行费等额外负担;二是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不执行财产报告制度的,个人将被处以十万元以下罚款,单位将被予以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乃至给予十五日内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三是不积极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将可能被采取公开曝光、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以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联合失信惩戒措施;四是擅自转移、隐藏、变卖、毁损被执行财产、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或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方法阻碍执行的,除拘留、罚款外,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是阻挠、抗拒执行、拒不履行协助执行义务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将通报纪监委、组织部门给予党政纪处分。
人生有尺,做人有度;好借好还,再借不难。“无债一身轻”,尚未履行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被执行人,春节将至,为了你的父母不因你的行为而担忧,为了你的妻(夫)儿不再因你被曝光、拘留而家庭蒙羞,更为了让申请执行人不因你的行为再度受到伤害,请你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和家人共度一个祥和欢乐的春节。如确因一时经济困难,俗话说的好,“钱不到话到人到”,也请你能够主动与申请执行人协商或到法院说明缘由,提出切实可行履行方案,争取对方给予宽限时间。
在此,也提醒那些妄图规避执行、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在全社会痛斥“老赖”如过街老鼠的大环境下,三思而后行,算清“经济账”“名誉账”“感情账”“前途账”,不再东躲西藏;“记得他人待我三分好”,化干戈为玉帛,积极履行义务。对那些仍执迷不悟、心存侥幸、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郑重警告:人民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穷追猛打,严惩不贷!以上“苦口良药”,既是“忠告”,更是“诤言”,望好自为之!
诚信是最好的试金石。劝你要做诚信守法人,广结八方友,引来四方财,人生之路越走越宽!不要做失信被执行人,人人都痛恨,处处都受限,人生之路越走越窄!
泗洪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