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泗洪县人民法院在洪泽湖生态旅游度假区,设立洪泽湖生态旅游巡回法庭,探索建立纠纷现场调解、就近审理的快速处理机制,最大限度让群众少跑路,保护游客及辖区群众相关权益。该法庭被老百姓称之为“家门口”的巡回法庭。
9月21日下午,在洪泽湖生态旅游巡回法庭开启了第一场巡回审理。
原告李某诉某农业公司、朱某等人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因双方当事人均住在洪泽湖附近,且原告系在附近受伤。民一庭承办该案时,充分考虑当事人的需求和便利,选择在该法庭处理此案。
原告李某陈述其于2021年6月在朱某等人的带领下到某农业公司从事搬运秧盘工作,在工作中不慎滑倒导致腰部骨折,后其向某农业公司、朱某等人主张损害赔偿未果,故诉讼至法院。审理中,原、被告双方就李某、朱某、某农业公司之间是否构成劳务关系存在较大争议,该案未当庭作出判决。庭后,法官又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耐心细致地进行法理引导,为促进案件当事人化解矛盾注入力量。
下一步,泗洪法院将继续精选巡回审判案件,到洪泽湖生态旅游度假区进行巡回开庭,把法庭搬到百姓家门口,就地开庭、调解、审判、答疑、宣传,用鲜活的案例为泗洪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宣扬法治精神,架起与群众之间的连心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