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乔,李某起诉的赡养纠纷案件将在周四下午组织调解,地点在新行村村委会。我已经联系了村居干部和葛庭长一同参与调解。”“杨法官,今天下午的‘研案会’,已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干部等8人,在‘村理小法庭’开展研讨。”“葛庭长,王某的非诉信访案件,村居刘书记邀请您下午过去参与信访接待。”
书记员小陈针对近日将要开展的案件调解、研讨等工作向驻庭调解员、承办法官进行逐一通知。
近年来,界集法庭以“七进”法治基地建设为抓手,打造“村理小法庭”品牌,通过田间地头式纠纷处理方式,将案件化解过程呈现在老百姓面前,营造和谐友善的环境,推进法治宣传,助力乡村振兴建设。
在洋沟村村委会与本村杨某等二十七户村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中,双方于2018年10月1日达成土地流转协议,约定对杨某等二十七户村民300亩承包地由村委会统一对外发包,每年租金800元/亩,未约定期限。而在2017年10月5日,洋沟村村委会就与张某签订土地承包租赁合同,约定对上述300亩土地由张某承包,承包期限为5年,租金每年800元/亩,一方违约需要对方支付违约金60000元。该合同向杨某等二十七户村民进行了公示。
2022年2月,本村村民王某向杨某等二十七户村民表示要承包上述300亩土地,租金1050元/亩/年,同月,杨某等二十七户村民向村委会提出收回土地,如不同意收回,将提起诉讼。2022年,相近土地的使用权租赁价格约为900-1000元/亩/年。
矛盾纠纷产生后,界集法庭应村委会邀请参与诉前化解工作,乡贤调解员杨军和庭长葛明会同所在乡镇领导,与杨某等二十七户村民在村委会进行座谈。法官和调解员从尊重合同、违约承担的后果、新承租人能否按约缴纳较高租金等方面进行详细释明。经释明后,杨某等二十七户村民一致表示,不能唯利是图,要言而有信,同意在张某承包合同到期后,再另行出租。为保护出租人即村民的利益,法官建议在以后签订土地租赁协议时,可以约定租金每年以6%—10%的比例增加。
该案顺利化解,得益于法庭将诉前调解和诉调机制挺在前,高效快捷化解矛盾纠纷,不仅实现案件繁简分流,而且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更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多途径、低成本、高效率的化解纠纷需求,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界集法庭在诉前解纷过程中,推行驻庭调解员+村居干部+法官三级解纷机制。以驻庭调解员为主,通过驻庭乡贤与村居乡贤的二级网格,案件到村即调,乡贤调解员根据案件难易程度,邀请村居干部、法官一同参与调解。自2020年至今,界集法庭诉前化解案件数、与总案件比例连年提升。
为抓好信访案件的化解工作,界集法庭还推行“信访接待、督促自履”1+1>2新模式。对于涉诉信访案件,承办法官一律到村居会同村居干部,实地走访信访人家庭,通过法理、情理的融合,就地化解信访矛盾。针对非涉诉矛盾纠纷,法官根据村居的邀请,参与信访接待化解,将矛盾化解在源头。对已生效法律文书,先由村居调解员、村居干部督促自履,未自履的,承办法官再次释明督促自履。自2021年以来,界集法庭生效案件自履率有较大提升。
同时,针对涉及公共空间治理的排除妨害、土地承包经营权、婚约彩礼等矛盾纠纷多发的特定类型案件,界集法庭创设“研案会”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工作人员、会同村居干部及村民代表,在“村理小法庭”就类案进行分析、研讨,加强法律研判,分析形成的原因,推进诉源治理。自2021年以来,“研案会”就特定类型案件研讨5次。
“2022年1-8月,界集法庭委托调解 653 件,结案613 件,其中成功 338 件,成功率 55.13%,一审服判息诉率98.74%。”界集人民法庭负责人葛明说。
人民法庭处在司法为民的最前沿,对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密切联系群众、巩固基层政权等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乡村振兴,要求人民法庭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中,充分发挥多元解纷机制作用,将案桌前移到“田间地头”,将更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