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出了校门,就踏进了泗洪法院的大门,一待就是34年……
“在基层工作,没有惊天动地的大事,也没有波澜壮阔的经历,有的是老百姓生活的柴米油盐、家长里短的你来我往……”说这话的是泗洪法院民一庭审判员陈松。
在法槌起落、案卷翻转间,法官背负着法律尊严,肩扛着社会正义,承载着人民重托……在基层法院工作这34年,无数个夜晚,因为案件问题,陈松难以入眠,多而累的基层审判工作让他不断地思考高效的工作方法,不断地学习和解读法律条文,对工作进行准确的定位。
在法庭上,陈松是一名法官,他先后在执行局、立案庭、民一庭等庭室工作,涉及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离婚纠纷和执行异议之诉纠纷等多类型的案件审判。现在,陈松在民一庭负责审理执行异议之诉案件。以房屋为执行标的的执行案件,在执行异议之诉纠纷案件中所占比重大,因其涉及房产纠纷,具有很强的政策性、民生性,审理难度更大。为做到对每个承办案件心中有数,陈松坚持分案后先阅卷,再针对案件争议焦点,确定审理方向、明确审理提纲。遇到疑难案件时,陈松还要进行深入研究,尤其对证据的采信力求严谨,确保认定的事实准确、客观、全面。
在群众眼中,陈松是为他们解难题的“知心人”。耐心倾听、温和释法是他给予当事人最大的尊重。“放下架子,俯下身子,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语言、易接受的方式处理案件,让工作更接地气,更符合基层的实际。只有把基层实际与法律条文有效结合,才能给老百姓‘说法’,又把普法工作做到位。”陈松说道。
在同事眼中,特别是年轻后辈,他既是古道热肠,乐于助人,办案经验丰富,为人正直谦虚的好法官,又是为人随和、平易近人,传道授业解惑的好老师。陈松深耕审判领域三十载有余,用三十年如一日的“刚毅木讷”,努力践行“法官当以天下为己任”的人生信条,以实际行动充分展现一名全省优秀法官的素养和担当。
变换的是角色,但是认真做事、坦诚待人是陈松始终不变的人生态度,为民解忧、公平正义则是他不断追求的法治信仰。2021年,陈松被省法院评为“全省法院执行裁判工作”先进个人,这是他第二次获此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