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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法院:创新“庭审+帮教”模式关爱未成年人
作者:刑庭  发布时间:2021-11-25 17:07:45 打印 字号: | |

20211124日,由泗洪县人民法院院长王治国担任审判长,泗洪法院以圆桌审判的方式不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未成年盗窃犯罪案件。


    在庭审过程中,审判长结合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用平缓的语气向被告人发问,以消除未成年被告人的恐惧、疑虑和对立情绪,使其自觉接受审判。法庭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李某、倪某某分别对自己的犯罪原因进行剖析,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均对自己未尽到监管责任进行陈述,泗洪县五彩阳光心理咨询工作室心理咨询师从心理学专业角度对被告人的犯罪原因进行了深度剖析,并针对性的给出相应建议,公诉人及辩护人分别对被告人进行了法治教育。


    未成年案件的审理秉承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审判长当庭向未成年被告人及其监护人发出书面训诫词监护人履责承诺书。在训诫中,审判长分析了被告人的犯罪成因,要求被告人要从内心深处真正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对其提出要求,要求其多学、多思、多做,以今天的庭审为新起点,痛改前非,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分析了法定代理人监护缺失的表现,并对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提出要求,要求其加强对被告人关爱,加强对被告人的行为矫止,督促被告人学习文化知识、法律知识。

 

庭审结束后,泗洪县人民法院召开未成年人帮教座谈会,王治国院长、朱晓艳庭长、宿迁华顺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金裕选、泗洪县五彩阳光心理咨询工作室心理咨询师蒋春艳参加了会议。会上我院将两名未成年被告人移交护航·青少年爱心成长基地及五彩阳光心理咨询工作室,由心理咨询师对他们定期进行心理测评、心理辅导、法制教育,帮助他们在缓刑期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防止再犯;由宿迁华顺食品有限公司为其提供就业岗位,帮助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解决就业问题,让其更好地融入社会,接受改造。


会上,王治国院长提出了三点要求,第一,两名未成年被告人要积极配合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辅导,克服心理障碍,形成健康的心理环境;第二,两名未成年被告人要找准就业方向,就业后不能好高骛远,要脚踏实地努力工作,养成吃苦耐劳的优秀品质;第三,家长要多多陪伴孩子,经常与孩子沟通交流,帮助孩子今后走上正确的人生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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