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8月3日至9月20日,市委第一提级交叉巡察组对泗洪县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11月9日,巡察组向泗洪县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整改落实。本次市委提级巡察,共反馈泗洪县人民法院党组8个方面22个问题,院党组在2020年11月共召开3次党组会议,针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对问题清单全部认领、照单全收,并进行梳理分类,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讨论安排。12月3日,院党组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生生活会,对照反馈意见,进一步统一思想,剖析问题根源。在推动整改工作上,院党组领导班子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对待,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勇于担当,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刻进行反思,查找问题根源,紧紧抓住症结,真正把巡察整改工作转化为改进领导班子作风、推进全院工作再上新台阶的有利契机,切实为巡察整改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二)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整改责任。为扎实推进整改工作,院党组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分管院领导任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功同志任主任。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做到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负责统筹领导全院巡察整改工作,组织召开专题汇报会,逐一听取院分管领导推进整改工作情况,召开党组会研究巡察整改重大问题。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以上率下,带领分管部门抓好具体整改措施的落实,通过全院上下历时三个月的共同努力,使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细化工作措施,提升整改标准。针对巡察反馈问题,院党组坚持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制定了8个方面69条整改措施,每项整改措施、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整改完成后逐一建立整改台账。组建由院党组副书记任组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的整改督查组,督查组负责定期对各个部门整改进度进行检查,在周一党组会上进行通报研判,进一步层层传导压力,敢于动真碰硬,督查组累计开展现场检查8次,下发督查通报6期,确保整改措施严格按时间节点不折不扣落实,各类问题逐条逐项对账销号。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套路贷’虚假诉讼专项整治工作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高认识,坚定政治站位。组织承办民间借贷案件的所有法官签署承诺书,每周在法官会议上提醒强调。院主要领导在院党组会上,强调要把套路贷专项整治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到位,进一步加强指导规范的学习,提高甄别能力,加强案件的研判,加大打击力度,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对接和联动。二是加强规范学习,提高甄别能力。自我院开展巡察整改工作以来,共计召开8次法官会议,并在院庭长主持下开展4次专题学习活动,带领干警集中学习研讨两高两部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省高院相关工作指南、指导意见等指导性文件,审委会研讨、学习套路贷指导性文件共4次,干警的甄别能力得到提高,打击、防范套路贷的精准度和牢固度也稳步提升。三是深入贯彻落实要求,加大审查甄别力度。再次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套路贷”虚假诉讼智能预警系统操作手册,提高干警使用熟练度,确保在立、审、执三个阶段进行关联案件检索和疑似职业放贷人查询,并将检索结果记录在案。每月与上级法院交流,对民间借贷案件进行自查,确保案件均由同一部门(民一庭)审理,严格适用非速裁程序审理。通过交叉评查的方式,落实当事人本人到庭参加诉讼的要求,并记录在卷。随机进行庭审考核,强化法官审查和依职权调查的力度,庭审中嵌入要素审查机制,主动审查借贷合意、借贷合法性、真实性等,加大依职权调查取证力度。每案进行合议庭评议,实行院庭长把关制,承办法官就民间借贷案件“是否存在套路贷情形”逐案向院庭长汇报。四是加强组织实施,加大打击力度。经审委会研究重新制定完善了《“职业放贷人”管控机制的意见》,并积极落实相关要求,对涉职业放贷人的案件,依法及时确认无效;强化对涉嫌“套路贷”案件的“零容忍”的态度,对于已经移送公安机关的线索,做好持续跟踪对接。五是深化“一案双查”,强化问责机制。庭内通过自我检查、交叉评查、庭长谈话等方式,严格落实“一案一书一表一卷宗”机制。按照相关要求,从2020年11月起,持续性的对已经审结的民间借贷案件进行“一案双查”的抽查。通过抽查,案件的整体情况较好,未有发现涉嫌“套路贷”虚假诉讼的嫌疑,且案件均能进行关联案件与疑似职业放贷人强制查询;开庭传票均注明当事人本人到庭事项,并及时告知不到庭的不利法律后果,严格落实当事人本人到庭参加诉讼的要求;庭审中,审判员积极嵌入要素审查机制,对借贷合意、款项交付、借款利息等方面能够进行实质性审查,同时加大依职权调查取证的力度;审判组织亦能做到不徇私舞弊,不接受当事人宴请、吃拿卡要等情形,确保案件审理的程序正当、实体正义、干警廉洁,对发现问题的在第一时间整改纠正,并通过审委会案件评析等方式,对责任进行认定,并经院办公会研究给予相应处罚。六是已对2018年9月后审结的45起涉嫌“套路贷”案件进行“一案双查”,并形成书面的情况说明,暂未发现存在应当发现“套路贷”情形却因为故意或疏忽大意没有发现的情况。 2.关于“营商环境建设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持续推动府院联动机制运行。对难以处置的破产企业,及时向县委汇报,并由政府相关领导主持会办企业处置事宜。今年召开专题会办4次,签署会商文件5件,形成会议纪要8件,召开了2020年府院联动机制全体会议,对部分难以处置案件专题会办会商处置方案。二是积极稳妥加快破产案件审理。施行破产案件专人办理,对破产案件施行单独考核,深入调动破产审判人员工作积极性。党组定期研讨破产案件制度常态化运行,召集会办破产案件十次,长期未结案件,大部分形成处置方案,一大批长期案件得以审结,实现五年以上案件零旧存,三年以上案件数最小化。与执行局开展执行与破产联动,加大执转破案件移送力度,同时对新收案件扩大简易程序适用率,缩短办案周期,使破产案件审判效率大大提高,执转破案件审结期限基本低于100天,部分案件50天左右审结。三是多渠道处置破产企业资产。今年以来,我院积极发挥网络拍卖促进标的物拍卖值最大化的优势,有效利用淘宝、京东等网络拍卖平台对破产企业资产进行处置。通过网络拍卖,宿迁某食品有限公司等企业资产得到顺利处置,其中部分企业资产大幅溢价处置,使债权人利益得到最大保护。在积极采用网络拍卖方式同时,灵活采用线下邀请招标变卖方式处置资产。如江苏某建材有限公司资产,已历经五年多,多次网上拍卖未能处置,我院与管理人积极沟通指导,多方寻求购买主体,最后寻找相关主体通过多轮谈判,成功签订资产处置协议,使该资产顺利处置。四是加强破产管理人及执业保障。设立破产专项基金,为大批无产可破案件提供费用保障;制定出台《泗洪县人民法院管理人报酬确定和支取管理办法(试行)》,在该办法中,将管理人报酬数额与管理人工作业绩挂钩,有效促进管理人尽职履职、规范执业行为,为破产案件办理奠定坚实基础。六是巡察反馈指出的19件未结破产案件已经结案13件,剩余6件按计划于本年度结案。2020年泗洪法院新收破产案件42件,结案47件,超额完成上级法院要求的收案、结案任务目标。2020年通过简易程序审理破产案件,20余件执转破案件审结期限低于100天,部分案件50天左右审结。2020年通过办理破产盘活资产2.02亿元、化解债务8.50亿元,释放土地36.01万平方米、房产32.86万平方米。2020年3月,我院被市中院评为“优化营商环境”奖单位,2020年10月,民二庭被省高院评为破产审判工作先进集体,有3件破产案件被评为宿迁市2017至2019年十大典型案例。 3.关于“违规违纪问题处理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7件已处理办结的案件进行全面复查。纪检监察组研究制定“法官违规违纪处理不及时”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表,内容包括对问题发生的时间、阶段、相关责任人、问题发生的原因、处理结果、处理时间、改进措施等进行分析填写;组织人员对7件案件逐案进行认真复查,同时填写“法官违规违纪处理不及时”问题自查表。通过逐案分析,许某等4人违纪案处理比较及时,无明显拖延。有1人违纪案处理比较及时,但存在调查时间较长、调查材料未注明日期等问题。陈某等2人违纪案从立案到处理比较及时,但从行为发生时间到处理时间较长,发现违纪较迟等问题;根据复查情况,逐案对违规违纪处理是否及时进行分析,为加强相关制度制定提出针对性的意见。二是根据巡察组反馈问题,结合对处理不及时相关案件的分析研判,完善了《涉诉信访工作流程管理若干规定》,特别是针对缩短信访办理时限,提高办理效率,群众反馈问题及时予以回复处理等提出修改意见,杜绝发现不主动、处理不及时和对群众反映问题不重视等类似情况发生,防止法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不及时等现象再出现。 4.关于“差错案件问责得过且过”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按最高院的规定,对发改案件分清是应追责错案还是一般差错案件,对一般差错案件给予相应处罚,对差错案件查明有无背后原因,并加大处罚力度。二是建立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审委会制度,2020年12月3日起纪检监察组列席审委会对于发改案件提出追究责任意见。三是建立对被发改案件有无重大过失或故意初审制度,审管办对发改案件有无故意或重大过失进行初步审查后,再提交审委会研究。四是制定《泗洪县人民法院差错案件认定及责任追究办法》,并严格执行。 5.关于“履职任性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一是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按照省高院要求,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强化思想认识;每月召开庭务会议,强调司法为民意识的培养;通过不定期对个别干警谈话等形式,牢固树立起为民服务理念,将司法便民举措落实到立、审、执各环节。我院创新府院联动机制,合力化解500余名农民工群体债务纠纷,维护农民工权益;延伸审判职能,积极作为,为高龄老人争取72万元赡养费,保障老年人权益;深入民企,提供法律指导,助推企业发展等。开展审执人员集中教育大会1次,深化司法为民理念教育效果。二是加强司法能力培养。开展5次典型案例、业务知识的学习,通过个案加深对法律的理解与适用;全院范围内掀起学习《民法典》热潮,法官及法官助理人人报送学习心得,各业务庭每周一常规化召开民法典专题学习会议,多次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定期进行庭审考评工作,不断提高干警的法律适用能力和群众工作水平,干警的阅历与生活经验法则得到明显提升。该项工作将常态化开展。三是紧抓司法作风建设。组织干警签署廉政承诺书,建立廉政记录本,强化廉政意识;开展“以‘六问’强‘三真’、以‘三实’比担当”作风建设大提升活动,填写问题及整改清单,认真查摆,确保忠诚、干净;学习落实“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工作,指定党务廉政专员,每月3号之前,组织干警报送三张表格,强化纪律意识;对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学习2次以上,形成书面会议记录及学习心得,干警的作风大幅改进,司法规范化稳步提升。该项工作将常态化开展。四是落实案件研判机制。常态化召开法官会议8次,平均每周对7件疑难复杂案件进行研讨,形成统一意见,提高了办案质量与效率;加强院庭长对案件质量的把关,做到放权不放任。此项工作常态化开展。五是落实错案追究制度。制定出台了《对“一般性差错案件”分析研判和廉政风险排查实施方案》。定期发布审判管理工作通报,对上级法院改判案件进行全院反思,积极组织学习上级法院下发的发改案件评析,进一步强化法官责任意识,提高办案质量。六是加大审限管理力度。组织干警学习我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审限管理的规定》,提高审限意识;审管办定期通报,加强监督,对审限管理传达统一要求,召开专题会议2次,强调审限问题,严格扣审程序与手续,对超6个月、超长期案件加快清理速度。2020年底,民一庭率先在全市法院条线实现超长期案件清零。 6.关于“法律法规掌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各部门每周常态化开展业务学习,学习内容集中围绕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做好新旧法衔接工作;民法庭每周例行召开法官会议,研究疑难复杂案件。二是制定了《“学案例 强业务”专题活动方案》,各业务部门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学习;办公室梳理上级法院案件评查报告,如2020年度中院法律监督案件评查情况、2019年以来全市民事管辖案件评查情况、2020年中院刑二庭发改案件评查情况、2020年1-11月中院民四庭发改案件评析、中院执行裁判庭对2020年部分案件的评查报告、全市2019年度民事管辖案件评查报告、中院审监庭对2020年第二季度再审典型案件的评析、2020年刑一条线二审发改案件评查、省法院关于2020年执行裁判案件发改情况的分析通报等,供各业务部门进行学习;审管办通报了 2020年我院法律监督案件评查情况和我院重点信访案件评查情况,每月制定案件评查方案并通报上一月案件瑕疵情况,通过部门间互查的方式促进提升业务。三是通过信息系统发布十余个新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指导意见,包括《2020年经济犯罪案件审理指导性意见(一)》《刑事再审检察建议案件办理指南(试行)》、省法院废止的办案指导文件、《民事专业法官联席会疑难问题解答(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部分指导性案例不再参照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9号和20号(不再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通知》《关于印发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通知》、市中院《关于明确和统一违法建筑案件裁判尺度的解答》、省法院《关于明确南京地区外国人犯罪案件管辖的通知》、省法院民一庭《关于适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有关费用标准(2020年度)的通知》等,供各业务部门及时学习。四是审委会定期对发改案件进行研究,12月份,审管办发布3期通报,对2020年度被中院改判案件进行评析。五是制定了《泗洪县人民法院关于培养专业型法官的实施意见》,对员额法官进行定向培养,并向上级法院报送培训建议,为相关法官报名参加培训机构组织的专业课题培训。下一步将按照《泗洪县人民法院法官助理成长培养管理计划》和《泗洪县人民法院关于培养专业型法官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学习制度,推进业务学习,检视学习效果,通过导师培养,定期谈心谈话,检查学习笔记等方式,加强对专业型法官和法官助理法律素质的培养,不断提高法律适用能力。 7.关于“执行质效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 一是查控措施全面运行。在执行立案时,利用执行立案派驻在执行局的有利地势,在立案后的第一时间即利用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车辆、不动产、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网络资金等主要可供执行财产进行全面查控,有力地提升了案件的实际执结率;对申请执行人所提供的线索及线上查无财产的案件要求及时进行线下查控。对虚假报告财产、拒不报告财产及其他躲避、规避执行的行为加大打击力度,涉嫌拒执犯罪的,坚决运用刑事手段予以严厉打击,加强与刑庭以及公安部门的联动,2020年至今已移送侦查19件,判处拒执罪4件7人,起到有力的震慑作用。2020年的全市执行工作考核评比中,我院执行局考核得分为全市第一。二是执行局于2020年12月1日成立专业合议庭,对财产处置进行严格把关,确保财产处置质量。对超期启动二轮拍卖的问题,我院在监管中发现并及时启动拍卖,未造成不良后果,对涉案人员已予以通报批评处理。三是制定《关于财产查封、处置的规定》,以进一步规范财产处置。在执行过程中充分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无法通过拍卖进行变价的财产进行强制管理或允许被执行人自行融资等相应执行措施使财产价值最大化。在2020年的疫情期间,财产执行过程中实行VR看样,利用科技手段,通过3D场景展示拍品;2020年7月初,率先启用了“电子封条”以解决传统纸质封条易毁损、难取证问题。2020年至今我院拍卖标的物成交量391件,通过司法拍卖解决了一批疑难案件,有效地打击了“老赖”的嚣张气焰,更是推动了案件的执行质效。我院的执行财产处置工作得到了中院执行局充分肯定,并在全市执行部门进行了经验介绍。四是每月进行质效指标内部通报,通过提醒、监督、督促,让全体干警了解自身情况,以增强全体干警的质效指标意识,提高办案质效。 8.关于“执行主动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政治学习。每周开展一次政治学习,每个季度评选出一名标兵,截止一月底已开展多次政治学习会议,加强司法为民、以人民为中心的执行理念教育,确保每一位干警能够牢记初心使命,以饱满的精神、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投身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作中去。二是强化执行监督。执行指挥中心充分发挥管理职能,每月定期与不定期结合对案件的执行节点进行检查、通报,提升执行办案的主动性,截至目前未发现执行节点超期现象。严格落实局领导周三固定接待制度,认真接待来访人员,深入了解案情,听取群众的意见,对发现的消极执行行为严加惩处。三是强化案件一次性有效执行。强化案件繁简分流,案件分权实施,对首次执行案件确保执行财产清底,由专人进行拟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的审查,严禁有可供执行财产未处置的进入终本程序。四是强化终本案件管理。对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终本案件,强化执行主动意识,做好当事人释明工作。关于孙某某申请执行3件购销合同案件,因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经复查亦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且有1件案件被执行人已破产,院纪检组已经对案件承办人进行函询。成立案件终本管理组,由8名正式干警进行已终本案件管理,建立终本案件定期复查制度,主动发起执行调查,对发现有可执行财产的,及时恢复执行,并及时将调查情况向申请执行人进行反馈,尽力减少申请执行人的负担。五是强化执行协作。对需要采取异地执行措施的案件,由承办人及时与当事人沟通释明,同时向异地法院出具协助执行文书。在指挥中心设置专人负责执行指挥中心委托平台的事项办理工作,以提升协助效率。对外地的执行财产及时向上级法院报告的同时,积极主动加强与辖区法院的对接,及时对财产进行控制;对外地法院需我院协助执行的,第一时间安排人员、车辆进行协作,确保全国执行一盘棋。关于秦某某反映异地有财产可供执行问题,因财产在外地,后经协调我院已将该案执行到位,经复查该案件执行程序合法,对承办人不予处理。 9.关于“执行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业务学习,每周开展一次业务学习,不断提升干警业务水平。每周请1名干警围绕具体执行措施的实施注意事项或执行法律条文适用进行授课,截至1月底已经开展业务学习6次。关于执行张某某房产查封过期问题,经复查该案系申请人未及时申请续封所导致,非承办人过错。关于李某申请执行贾某等人案件,经复查承办人执行行为不规范,本院已对承办人进行通报处理。关于执行沙某某案件,经复查,系承办人因绝对化理解法律条文而错误折抵财产,后本院已经自行纠正,对已折抵的财产重新进行了分配。二是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工作作风。制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编发成册,确保人手一册,定期进行一次执行工作考核通报,让大家知晓自身工作短板,以明确下一步的工作方向。截至2021年1月底,已进行通报8次。三是推进执行信息化,智慧执行APP在执行立案时即通知当事人下载使用,当事人可通过该APP及时了解案件信息,并可与执行人员进行及时交流、沟通。强化程序意识,杜绝重实体、轻执行程序的错误执行方法,对程序错误的坚决予以纠正。四是规范执行接待。执行规范接待用语、制度已上墙,确保用当事人容易接受的语言方式向当事人释明执行工作。五是加强案卷质量评查。每月均定期对执行卷宗进行抽查,截至2021年1月底我院所检查的案卷执行程序全部符合法律规定。加强对终本案件的复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从2020年10月到2021年1月底,我院已恢复执结案件378件。 10.关于“涉案款物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执行局通过“以款找案,以案找人”的方式,全面、系统的清理不明款项,保障案款发放到位。二是制定《关于执行款管理的规定》,并严格落实一案一账户制度,执行指挥中心每周均定期检查通报执行案款超期发放行为,建立发放预警和无故超期发放追责机制。 11.关于“法官意识浓,宗旨意识差”问题的整改。 一是研究出台作风建设方案,下发了《泗洪县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利用5个月左右时间在全院开展新一轮作风整顿工作,提高法院干警的司法为民意识。二是制定完善全院政治学习制度和学习计划,待上党组会研究后下发。下一步在全院政治学习制度和学习计划下发后,要求各部门按照时限定期报送学习心得体会,督查部门定期对各部门学习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督查。三是在全院开展《民法典》专项学习活动;各个业务部门结合工作需要自行开展法律法规研讨学习和案例研判会议。下一步要求各部门在开展法律法规研讨学习和案例研判会议时形成学习记录,督查部门定期对各部门学习记录进行检查。四是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排定院庭长每周信访接待表,正常做好接待;对新收的信访问题及时交办,同时做好信访人的解释沟通工作。 12.关于“工作作风漂浮”问题的整改。 一是各部门常态化开展坚持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常态化(每月)开展案件评查,建立健全处罚机制,对评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下一步计划于2021年4月拟定常态化案件评查方案和健全处罚机制,并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在全院发布案件评查处罚机制,并在6月和12月各开展一次信访案件专项评查。二是庭室负责人对文书签发把关,常态化开展法律文书互签。计划于2021年3月底制定法律文书互签相关制度文件,待院党组会研究后下发,要求全院各业务部门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贯彻落实。 13.关于“第三支部组织生活会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针对在2019年11月29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记录中,只有自我批评,无相互批评内容的问题,法院第三支部于2020年12月11日召开了一次专门整改会议,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剖析、整改。将开展互相批评、共同督促进步作为每一次组织生活会的必备内容,认真遵守,不断发现问题,改正问题。二是加强党建工作培训,组织开展全院党务干部培训1次,以后常态化组织培训,组织各个支部学习组织生活会相关文件要求。三是积极探索“融入式”党建工作模式,持续开展一支部一特色一标兵活动,2020年推选党员标兵20人。持续开展党建督查,按月对各个支部党建规范化情况进行检查,通报支部共性问题8个,开展整改培训1次。 14.关于“党组议事规则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召开党组会,对党组议事规则、审委会、院长办公会规则进行梳理,理清各个会议之间界限。党组会研究后制定下发院党组议事规则并严格执行。 15.关于“纪检监督缺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对“一般性差错案件”分析研判和廉政风险排查实施方案》。对2017年以来的28件发改案件进行“回头看”,通过复查全案卷宗、查阅审管办发布的审委会工作通报并进行分析,逐案撰写原因分析研判及廉政风险排查,并形成一案一卷宗。二是建立纪检组长列席审委会会议制度。自2020年12月起,凡涉及差错案件审委会研究评析的,派驻纪检组均列席参加审委会,掌握差错案件讨论认定情况,开展廉政风险排查。三是加大差错案处理力度。纪检组对确实存在程序错误、作风问题和廉洁问题的差错案件拿出处理意见,并对责任人问责通报到位,从根本上提高法官责任意识,减少差错案件再发生。四是完善错案责任追究办法。根据上级法院错案责任追究办法,结合巡察组反馈问题,制定了《泗洪县人民法院差错案件认定及责任追究办法》并严格执行。 16.关于“廉政风险点隐患大”问题的整改。 已经调整人员兼任现金会计工作,做到现金会计与总帐会计相分离。 17.关于“自定标准发放津补贴”问题的整改。 2018年下半年已经停止发放信息考核奖励,并常态保持。 18.关于“未经批准租用车辆”问题的整改。 已经联系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2月份将两台车辆退回平台。 19.关于“部分公务用车未实行定点维修”问题整改。 一是组织行装科全科人员学习县政府《关于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及定点保险》文件,并严格执行。自2020年下半年起未在非定点维修单位进行维修。二是财务室加强对公务用车维修和保险费用报销审核,对未在定点维修单位的维修费用不予报销。 20.关于“未执行政府采购”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泗洪县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办公终端服务均已经按规定进行招标。二是组织行装科全科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掌握最新的政策,确保采购工作规范化。 21.关于“滞留财政收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安排人员进行核查。经仔细核对手工帐,发现原因是2002年至2003年期间记帐错误,目前已经调整到位。二是加强财务审核力度,确保记账准确规范。 22.关于对“超预算支出”问题的整改。 2020年10月,我院组织会计人员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进行核查,行装科组织全科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文件规定,并严格执行,做到“无预算不开支”。针对工会经费超预算支出问题,因聘用人员工会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经我院与财政局进行协商,自2021年起,我院办公经费中增加“工会经费”部门经济科目,将聘用人员工会经费纳入预算,避免超预算支出。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正在推进的整改工作,持续跟踪推进,确保按照时间完成整改任务;对已经整改完成的问题,继续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发生问题反弹。 二是深入推动作风整顿。围绕新一轮作风整顿专项活动,集中整治作风漂浮、责任不强、敷衍了事等顽疾,不断提升司法规范水平,提升干警司法为民理念,切实维护法律尊严。 三是注重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工作的同时,注重治本,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运用好巡察整改的成果,不断找差距、补短板,狠抓各项制度的执行落实,确保用制度管人管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27-86279161;邮政信箱:泗洪县长江东路9号泗洪县人民法院政治部(邮编:223900);电子邮箱:sffyzzc@163.com。
中共泗洪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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