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6日,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各基层法院印发了《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市开展电子送达工作的规定(试行)》,要求全市法院自2019年2月27日起,将电子送达作为送达的主要方式。在传统的送达方式中,邮寄送达是最主要的方式,这种送达方式不仅浪费大量的人力,而且送达结果反馈慢,送达费用也比较高。但是新采用的电子送达则完全不同,不仅操作起来简便,而且送达结果反馈迅速,费用也比肩低廉。电子送达方式刚采用不久,其显著效果就极大地提高了案件的送达效率。
双沟人民法庭在接到院里采用电子送达的通知后,在庭长的组织下,第一时间进行了操作演练,要求每一位工作人员都必须熟练掌握电子送达的流程和步骤。在第一批短信送达的案件结果反馈之后,就有案件被告主动与我们取得了联系。
苏某与姚某的民间借贷案件,本来是一起很简单的案件,但是由于姚某外出务工,长期不在户籍地居住,无法联系,致使开庭传票等材料无法送达,苏某的债权也无法实现。双沟法庭采用新的短信送法方式,通过向通信运营商发送姚某的身份证号码,运营商向姚某身份证开户的手机号码发送了开庭通知短信。在短信发送成功后不久,双沟法庭就接到了姚某打来的电话,表示会按时到庭,并愿意向苏某还钱。
随着科技的进步,各种便捷的通信工具也逐渐为人们所接受。法院的送达工作不应该拘泥于某一种方式,而应该运用科技,拓展更多的、更高效的送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