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8日,原告泗洪某乡人民政府与被告陈某、江苏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在泗洪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受邀的人大代表准时来到泗洪县人民法院,全程观摩一起“涉府”案件。
庭审前,我院向旁听代表介绍该案系政府招商引资合同纠纷,以便更好地对庭审环节进行监督和评价。庭审中,主审法官着装规范,语言精练。旁听的人大代表们仔细倾听原、被告双方的辩论,庭审后对庭审的程序规范、庭审驾驭能力、庭审形象等给予高度评价,并填写了庭审评议表。人大代表认为对于引资企业没有实际投资或停止生产,应解除合同,退还土地,以避免资源浪费。我院发挥商事审判职能作用,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旁听观摩庭审,促进了司法公开公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