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苏 省 泗 洪 县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本院在执行(2017)苏1324执5805号案件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之规定,于2018年10月11日发布了对袁秀梅的执行悬赏公告,2018年10月17日经举报,我院已对袁秀梅进行了实际控制,现决定对袁秀梅的执行悬赏公告予以撤销。
特此公告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