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速递
17岁小伙专偷电瓶 33天作案9次
作者:刘曼  发布时间:2018-05-12 17:32:22 打印 字号: | |
  17岁本应是冲满活力,阳光四射的年龄,然而对小李来说,十七岁却要走上刑事审判的被告席。近日,法院以盗窃罪依法判处小李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看着法庭上父亲黯淡又忧伤的目光,小李流下了悔过的泪水,当庭交代了所有的犯罪事实。

小李的父母对小李从小就属于管教,初中没毕业便辍学在家,整日无所事事。赋闲在家的小李沉迷于网络,把网吧当成了家,家境不甚富裕他很少能从父母那里要到大把的零花钱,父母不给,就自己想办法。小李家在开发区,附近有医院,人流量很大,电动自行车随处可见。小李交代,第一次盗窃是在医院的车棚,刚开始的时候心里很害怕,直到卖掉电瓶心里还一直忐忑不安。随着盗窃次数的增加、手法也越来越娴熟,小李开始变得肆无忌惮,33天偷了9辆电动车的电瓶,平均三到四天就作案一次。如此猖狂的作案,在第九次作案时小李被当场抓获。

经查,小李九次作案盗窃电瓶总计价值人民币2700余元,变卖后获利300余元,全部被他在网吧消费掉了。年仅17岁的少年,如此频繁作案,作为家长,小李的父母竟毫无察觉,我们不得不说,子不教父之过。希望小李的父母日后能够对小李多加关爱,也希望小李能够珍惜机会,通过努力创造自己美好的明天。
责任编辑: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