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9日上午9点-11点,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部分地区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我院设立分会场,本院副院长陈江红、民三庭庭长何涓、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刘宝华、中队长张文泉、县司法局副局长杜云飞、矛盾调处服务中心负责人韩雨、部分保险公司代表及本院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大会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程新文主持,会议中由地方代表包括江苏、吉林、上海、浙江、山东、广东、重庆等地区分别进行发言,主要介绍了目前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在地区的开展情况及接下来工作部署。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是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推进的矛盾多元化化解举措,由交警部门、保险公司、法院通过网络上传数据,实现数据共享,达到快速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便民目的。我院于今年6月下旬设立道交网络一体化处理中心,取得了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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