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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里的一把火
作者:胡坤  发布时间:2018-05-20 17:49:33 打印 字号: | |
  冬天里的一把火,没有照亮张某,而是烧光了其所有,毁坏了他人财产,需承担巨额的赔偿责任。

张某在泗洪县城经营一家羊汤面馆,其食材地道,口味鲜美,生意火爆。也许是由于太忙而劳累,也许是沉醉于兴隆的生意中,张某的安全意识渐渐单薄,终酿大错。2017年12月17日6时02分,张某在早起营业时,因操作燃气炉具不当引发火灾,不仅烧毁了自己的店铺,还烧毁了周围几家个体店铺,造成经济损失30余万元,其中王某经营的家具店家具损失额就高达269978元。王某诉至法院,本院依法判决被告张某赔偿原告王某经济损失269978元,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履行完毕。

“防火、防盗、放诈骗”,公安机关每日在各居民小区播放的安全提示还是应牢记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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