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日清晨七点多,民二庭庭长汤卫兵及合议庭成员李伟赶往位于我县梅花镇问题小区“梅花尚苑”小区现场,与梅花镇党政主要领导共同召开现场会,与小区业主沟通,主动化解矛盾纠纷,使泗洪县居上康居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居上公司)破产案件顺利推进。
居上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严重资不抵债,债权人向本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本院经审查于2016年7月16日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居上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江苏西楚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接管企业。经管理人调查了解,居上公司主要财产为泗洪县“梅花尚苑”小区房产,该小区规划建设36幢,暂未建设8幢,已交付使用10幢,在建工程18幢。管理人共接受债权申报200余笔,其中大部分系购房款债权,还有部分工程款债权。因债权人多为购房百姓,而公司不能按期交房,部分业主情绪激动,极有可能造成不稳定因素发生。同时由于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人员不配合且采取多种方式干扰清算活动进行,造成居上公司破产案件进展缓慢。针对这一状况,梅花镇武涛书记、朱登峰镇长与我院民二庭汤卫兵庭长多次会商,决定由政府成立工作组配合管理人开展工作,并决定于4月2日进驻企业开展工作。
在会议现场,汤卫兵庭长及梅花镇领导、梅花派出所负责同志,就居上公司破产清算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阻力,今后工作打算及妨害清算后果向购房户及债权人作出释明,得到了广大购房户的理解和支持,为居上公司破产清算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