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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8-02-27 17:59:14 打印 字号: | |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辅警4名、驾驶员3名。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辅警(限男性)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龄30岁以下;

3、身高170cm以上,相貌端正,身体健康;

4、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大专以上毕业生优先);

5、无违法违纪记录、品行良好、无其他不良嗜好;

6、具备优秀的服务意识,责任心强,吃苦耐劳,退伍军人优先。

(二)驾驶员(限男性)

1、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2、年龄23周岁以上,32周岁以下;

3、身高170cm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4、具有c1以上驾照,实际驾龄5年以上;

5、无违法违纪记录、品行良好、无其他不良嗜好;

6、具备优秀的服务意识,责任心强,吃苦耐劳,退伍军人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考:

 1、有违纪、违法、犯罪记录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任职的。

二、待遇

享受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待遇,月工资2000元左右加考核奖,办理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保险。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18年2月28日至3月7日,报名地点:泗洪县人民法院政治处609室。

 携带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及2寸免冠照片2张,以及与个人能力相关的其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等。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材料,随时取消其考录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四、测试内容及时间

     测试内容:体能测试及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通过测试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根据测试、体检情况,确定被考察人员。考察工作由法院政治处、监察室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的直接淘汰。

   七、录用

    根据测试成绩、考察情况,确定招录人员。

    录用工作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或试用期满后经考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保险。

    本招聘事宜由法院政治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石荣,电话:0527-86279121。

 

二○一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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