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人们迎来了信息爆炸时代,真假消息充斥着人们生活的各个角落,只要不仔细辨认就会上当受骗。这不,魏某某看中了互联网的这个缺陷,主导了一场场骗局。
这还要从2017年1月份说起,魏某某通过在网络平台“易迅邦”上发布虚假招工信息,虚构自己系某工程发包商,与前来洽谈的李某某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以收取保证金的名义于2017年2月18日骗取李某某0.5万元。随后,魏某某又通过同样的方式,分别骗取唐某某、龙某某1.8万元、1.5万元。在本案侦查阶段,魏某某家人代魏某某赔偿了李某某经济损失0.5万元,赔偿了唐某某经济损失1.8万元,并取得了二被害人的谅解。在本案审理期间,魏某某主动退出违法所得1.5万元。我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魏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自愿认罪,并对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不持异议,我院对检察院当庭宣读、提交的证据予以确认,最终以被告人魏某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给人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无限挑战。工程承包是件大事情,在签订合同时,要擦亮双眼,才能对得起自己找来干活的工人,对得起辛苦挣来的血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