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铃铃、叮铃铃”,2017年12月11日早上7:50,泗洪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李帅伟的电话响起,李帅伟连忙拿起电话接通,就听到电话那头不停地说着:“李警官,我是你所承办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赵某,我现在澜庭弯小区地下停车场发现我申请保全一辆奥迪,另一辆大奔两辆车,我已经用自己的车堵住了,但同时又被另外的车从两面堵住我的车,目前是五辆车互相堵着,请你现在过来帮我扣留”,李帅伟二话没说,立即叫上执行法警6人前往执行。
(案情)赵某、杨某与俞某、韩某因民间借贷于2015年9月6日诉至泗洪县人民法院,经法院审理后判决:一、俞某偿还赵某、杨某借款本金842400元,二:俞某、韩某共同偿还赵某、杨某借款本金1000000元。判决生效后,俞某、韩某没有履行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于2016年6月29日赵某、杨某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期间,强制执行到位8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