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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派驻十四组六大工作亮点
作者:邢光武 戚玉广  发布时间:2017-12-11 16:40:01 打印 字号: | |
  派驻十四组于2017年8月成立以来,我们严格按照县纪委的部署和要求,在法院党组的大力支持下,注意把握职责定位,努力创新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工作重点,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职能作用,各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开展,呈现出以下几方面亮点工作:

(一)自觉摆位准。作为派驻机构,纪检组既要对县纪委付好责,也要协助派驻单位把好关。派驻纪检组如何发挥监督职能作用,这是我们工作的重点,加强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是派驻组第一位也是重要职责。派驻机构实现统一管理后,也带来了干部管理、工作关系、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的变化,派驻纪检组既不能把自己看成是纪委、监察局和部门之间的“传递层”,也不能自视为“一级纪委”,处处以监督自居,而应牢固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观点。在人监督上,我们要着重把握对驻在单位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重点。在事上监督,我们要把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资金的使用、建设工程招投标、行政审批运用以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助政情况作为重点。紧紧围绕派在单位的工作中心,一切服从服务的理念出发,将监督的各项职责工作巧妙地融合贯穿于派在单位的工作之中,做到派驻组参加驻在单位的党组会议,但不插手业务分工,有建议权但不参与决策,在实际工作中真正做到到位但不越位。为此我们派驻十四组强化服务意识,努力把纪检工作融合到派在单位的工作之中,积极参与法院守法执法工作,在参与中做好监督,在监督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履行职能,力能服务大局,有所作为。

(二)思想抓得牢。派驻十四组高度重视廉政教育在思想建设中的重大作用。把学习贯彻上级一系列指示精神作为思想建设的重要抓手,做到学习跟进、宣传跟进、认识跟进、行动跟进。一是突出突出主题教育活动。根据法院实际工作安排,开展了“读书思廉、警示促廉、家庭助廉、文化养廉”为主题的廉政教育活动,组织全院干警学习相关材料,撰写心得体会,自我剖析,查找不足,制定整改措施。要求全院干警对照《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八个严禁”逐一排查,十月份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司法规范化整治活动,规范法官司法行为,引导法院公正、廉洁、文明司法。开展党组书记带头讲廉政党课。通过主题教育,时刻提醒广大干警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全年,组织全体干警专题学习和自学反腐倡廉32次(其中集中学习12次,各部门自行组织学习20次),开展党风党纪教育4次,有效提升了派驻单位干警的反腐倡廉意识。二是突出警示教育。组织派驻单位部分党员干警到淮北抗战根据地接受教育;组织全院干警收看《不忘初心,警钟常鸣》、《打铁还需自身硬》和《斩断伸向扶贫领域的黑手》等警示教育片,派驻单位各个支部对此进行了学习讨论,通过因审执案件、经济、财务等犯罪入刑人员现身说法来保持警钟长鸣,防微杜渐;组织全院干警学习上级有关违法违纪通报14起,使广大党员干部从反面教材中汲取教训,增强自身免疫力;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做到“四个到位”,即排查到位、公开到位、执行到位、动态监管到位,时刻做好提醒教育。三是突出廉政日常教育。坚持开展周教育、月汇报、季督查、年考评活动的。每周一晚上党组中心学习制度,每月中层干部工作推进行会汇报制度,各部门在每月汇报工作时,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其中一并汇报,每年年底,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评先评优综合考评中,使廉政日常教育经常化。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教育,使广大干警认清了形势,增强了责任意识和廉洁意识,务实了廉洁从政的思想责任。

(三)责任区别明确。为强化“两个责任”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和“一岗双责”制度要求,对落实“两个责任”进行清单分解,将主要责任细化分解到派驻单位各个庭室,形成责任链条,做到反腐倡廉与具体业务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在年初的作风工作部署会议上,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形成了以院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的责任体系,进一步突出党组的主体责任不甩手,强化纪检监督责任不松手,明确领导班子成员的分管责任不缩手。坚持一案多查,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并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做到责任主体任务明确、履责有限、问责有据,确保“一岗双责”履行到位。

(四)廉政提醒勤。一是落实廉政提醒谈话制度。坚持抓早抓小,把纪律规矩之网织密扎紧,把纪律挺在前面,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落实干警廉政提醒谈话制度,分党组班子成员、部门领导和重点岗位人员,对干警队伍中出现的一些苗头现象及时敲响警钟,从而把不良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预防和减少干警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做到警钟长鸣,防范于未然。纪检监察部门一共谈话96人(其中院领导5人,部门负责人14人,审判员17人,助理审判员22人,执行员38人),有效减少了各类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二是加强节假日廉政提醒。重点开展“节日病”专项治理,紧紧抓住“清明节”、“端午节”、“五一”、“中秋节”、“国庆”等关键时间节点,通过下发专门通知、廉洁提醒函等形式,对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提出明确要求,以短信、电话、专题会议要求等形式,及时跟进督促提醒,向派驻单位党员干警发送廉政提醒短信14次,电话连线强调8次,开展专项督查22次,发出督查通报15期。积极开展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专项治理,重视申事前事后报告制度,严格执行事中监督。通过持续正风肃纪,切实营造了风清气正,干警清廉的良好氛围,做到了常教育、常提醒、常警示。

(五)执纪问责严。一是全面熟悉驻在单位的情况。派驻机构要想履行好职责,就必须全面了解和掌握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工作职责、业务流程,把监督融入到派在单位的各个部门工作中去,准确把握驻在部门权力运用的特点,抓住权力运行中容易滋生腐败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重点防范。派驻组成立后,及时到各个部门深入地调研,主要采取开座谈会、深入走访、发放情况统计表及相关资料等方式进行。同时,与驻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见面沟通,把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行政职权、领导分工、副科以上干部有关情况、重点部门、重要环节、重要人员以及工作运行程序和制度作为调研的重要内容。通过全面熟悉驻在单位情况,便于派驻组有针对地制定内控机制,便于针对性开展工作。二是全力调查处理信访举报线索。聚焦主业,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查处力度,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立刻见面,认真核查,及时处理,从快回应,做好释明工作,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在监督执纪过程中,坚持以纪律为尺子,科学运用监督执行“四种形态”,严各执行监督执纪规则,规范请示报告和线索处理。对一些信访件进行初核,并参与配合中院、县纪委核查工作,在实践中锻炼了队伍,提升了工作能力。2017年以来,县纪委派驻第十四组共受理各类信访投诉38件,(其中市中院转办12件、县联协办转办1件、县纪委转办9件、来信来访16件),检举控告类12件,诉讼类26件,接听电话投诉29件。通过认真核查,给予了1名干警提醒谈话,7名干警通报批评,1名干警函询的处理,共6名干警适用“第一种形态”。

(六)措施落实严。一是建立干警廉政档案。为增强干警廉洁自律意识,规范干警执法行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健康发展,全年,派驻第十四纪检组联合监察室为每位干警建立廉政档案,主要包括干警受表彰奖励情况、受处分情况、被举报、控告情况、住房、车辆、家庭等方面,凡干警受到诫免谈话以上的,一律载入档案,确保制度的执行力和震慑力,净化执法环境。二是加强案件廉政回访。纪检组和监察室利用2个半月的时间(3-4月、11月),通过电话联系当事人、现场询问群众、邮寄廉政作风调查表、查阅卷宗等方式对派驻单位执行局执行、审理作风、审执结果的满意程度和审执过程中有无存在不廉洁现象,进行了回访。回访了2016年以来全部实际执行案件1712件、以及各审理部门2017年以来202件,95%以上的当事人表示对执行、审理作风结果表示满意。对回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执行局、各审理业务庭作了反馈并与个别执行员、审判员进行了谈话。执行局、各审理部门针对反馈的问题及时召开整顿大会,对问题进行排查、自纠并作出整改,通过对案件回访,有效提醒和警示了干警在审执过程中,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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