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下午,一起被告人多达22人的非法捕捞案件在泗洪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据悉,一起破坏生态案的被告人达这么多、捕捞数量这么大,近年在全省还没有。
据介绍,2016年清明节前后至2016年4月1日,在江苏省洪泽湖封湖禁渔期间,被告人孙某某组织被告人韩某某、杨某某、孙某等21人在泗洪县城圩乡辖区洪泽湖内多次非法捕捞螺蛳合计62083公斤,在案件审理阶段,被告人孙某等人为修复洪泽湖渔业资源环境已向主审法院宿城法院交纳生态修复资金25万多元,本案22名被告人均是洪泽湖当地渔民,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合议庭当庭宣判,22名被告人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至六个月或拘役三个月十五天至三个月不等刑罚。其中孙某某因捕捞螺蛳重量达62吨,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