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抓好扶手”驾驶员刘行叮嘱大家。加速、避让、急转弯、靠近、包抄,终于将一辆宝马车逼停在路边,车未停稳,四名执行干警已跳下车,将宝马车团团围住。“下车,赶快下车,我们是泗洪法院执行局的”,一边拍打着车窗,一边对车内人喊话,“这车已被法院查封了,希望你好好配合”,迫于执行干警的威摄,车窗终于开了一条缝“这车不是我的,是我朋友的,我要和他联系一下”驾驶该车的一小伙子终于露出了头,“你先把车门打开,让你朋友去法院去找我们”在执行干警的劝说下,小伙最终走下车,此时我悬着的一颗心总算放了下来。当你看到这一幕时,是否以为这是某部电视剧里的场景,其实它就发生在我们的一次执行过程中。
这是一起借贷纠纷案件,2011年刘某以做生意需要资金为由向王某某借款200万元,借款到期后,刘某未如约履行给付义务,2015年1月王某某诉至法院,诉讼中保全了刘某名下的宝马车一辆。后此案经我院判决,刘某应偿还王某某欠款1709107元及利息。2016年10月31日王某某申请至我院强制执行。执行中,被执行人刘某称被保全的车辆已抵与别人,名下除自己居住的一套房屋外,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2017年1月14日上午9时许,在我们凌晨行动即将结束时,王某某给其案件承办人沈利军打来电话,称在刘某家楼下发现了被查封的车辆,于是沈利军所在的执行一组全体人员未来得及归队,未来得及吃饭,掉转车头直奔车辆停靠地点,果然在刘某家楼下的绿化带边上发现被保全的那辆宝马车,但该车前后都停有车辆,如果没有车钥匙,拖车很难将该车拖走,沈利军试着与刘某联系,希望其主动交出车钥匙,但刘某称其本人在南京,车是其朋友开的,可以帮着联系,于是我们便在车内等候,30分钟、50分钟,近一个小时,刘某依旧说联系不上其朋友,但根据我们多年的执行经验分析,一是车主本人可能就在家,二是开车的这位“朋友”应该就在附近,否则不可能将车停至此处无人问津,当场决定来个引蛇出洞,让申请人王某某先隐藏在能发现该车辆的地方盯着车,我们开车佯装离开。果不出所料,就在我们离开不到二分钟时间,王某某打来电话称有人来开车了,让我们迅速返回,并称车已往小区东门方向驶出,我们遂掉转车头驶向东门,这时王某某又在电话中称刘某绕着楼转了一圈又向南门驶去了,于是我们又一急转弯,此时正值周六,小区内车辆、人流较多,于是驾驶员刘行叮嘱大家,抓好扶手,加速,避让,急刹车,终于在宝马车即将驶出小区时我们已驶至其车尾,小区前方为一条宽阔的马路,宝马车刚驶出大门便嗖的一下窜出好远,于是一场“夺”车大战在马路上展开,十分钟后,将宝马车逼停,最终将该车扣押。
事后我们回想整个“夺”车过程,仍心有余悸,几次擦车而过,几次紧急刹车,几次在靠近宝马车我们欲跳车阻拦……那时我们已完全忘记了十点多钟未吃早饭时的又冷又饿,也完全忘记了每一秒钟都随时可能出现的危险,但心中只有一个信念,无论如何都要将车逼停、扣押。为了实现权利人的合法权利,我们无怨无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