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子的招数真是五花八门且诈骗的功力越发深厚,一骗子谎称帮人采购骗取财物,居然连聪明的生意人都上当。陈某在泗洪县某镇商业街,以帮助其朋友购买摩托车、弟弟结婚需要采购相关物品等为由,先后骗取个体户王某某、葛某某、胡某某等人摩托车、电动车、烟酒等物品。并将所骗取财物变卖后用于购买彩票等活动。经鉴定,被骗物品共计价值人民币181782元。在此期间,被告人陈某为行诈骗之需分别付给被害人王某某、葛某某2000元、4500元,实际诈骗175282元。
经查现年33岁的陈某此前已先后三次犯罪入狱,陈某此次作案距上次犯罪刑罚执行完毕后不足五年,已构成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法院遂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