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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7江苏经济报】养儿八载非亲生 亲情已深难离分
作者:姜波  发布时间:2016-08-17 15:00:18 打印 字号: | |
  2006年5月小强和小美因在一起打工而相识,很快两人便在一起同居生活。同居后不久,两人回到农村老家举行了婚礼,但至今未办理结婚登记。2007年3月,小美生下一子取名小辉。孩子一岁多时,因家庭琐事,小美任性离家出走,至今未归。2014年,小辉到了上学的年龄,但由于未上户口无法入学。2014年8月,小强到派出所给小辉上户口,但被告知必须做亲子鉴定才能入户。小强费了很大周折才联系到小美,双方和小辉一起做了亲子鉴定。让小强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小辉并不是他的亲生儿子。于是,小强一纸诉状将小美告上了法庭。

  开庭当天,小辉也来了,开庭前小家伙非要看看自己的妈妈。小家伙说:“人家都有妈妈,就我没有妈妈,现在我妈妈来了,你们一定要让我看看妈妈。”法官让小辉在法庭的接待室等候,将小美带了过去。刚见面,孩子对母亲很陌生,有些不好意思,小美态度也很冷漠。法官将小美叫出了接待室,狠狠地将小美教育了一通。小美重新回到接待室,抱住了儿子,儿子在小美的怀里大声地哭了起来。在场的小美父母亲和小强父母亲见到此情此景,一个个不停地抹着眼泪。

  虽然,小辉并非小强亲生,但毕竟养了八年多,有了感情。尤其是小强的父母亲更是舍不得孩子,因为这小辉正是两个老人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的,亲不亲生对于他们来说早已没有任何意义。小强要求小美将孩子继续留在小强家抚养。小美自从离开小强家后,又结了婚,生了个孩子,后来又离了婚,现在又找了个男朋友,小美担心男朋友知道这茬事会和她吹,也不想将小辉要回来。

  最后双方主动要求调解,经调解,小辉继续随小强生活,小美支付小强抚养费40000元。调解结束,小美将事先买好的孩子衣服交给小辉,准备离开,但小辉抓着妈妈的手就是不松手,也不说话,只有眼泪在眼眶里不停地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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