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法院民一庭作为审理婚姻家庭类案件的司法部门,在相关领导的正确领导下,立足审判职能,一直致力于高效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有关工作获得了领导的肯定。2015年至今,我庭婚姻家庭类案件共计新收773件,审结724件,结收案比达93.66%。
一、审理案件细致深入,准确抓住矛盾点,快速解决当事人纠纷。
针对受理的每起有关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承办法官除了认真听取双方地叙述,审核相关证据材料,还善于观察当事人的言行举止,从而准确掌握当事人的心理诉求,以便高效地调解、判决。
二、多单位部门联合审理案件,凝聚关爱妇女儿童工作合力,最大限度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对于涉及家庭暴力等严重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及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我庭积极邀请在妇联等单位工作的陪审员参加案件的审理,多部门联手,从法理、情理两方面化解当事人纠纷。
三、多措并举加强妇女儿童的维权意识,善于利用法律武器,冷静处理家庭纠纷,将损害最小化。
每年的三八妇女节、法治宣传日,我庭都会派出处理家庭纠纷经验丰富的审判员参加法治宣传工作,采取发宣传单、实例说法等多种方式,大力强化妇女儿童的维权意识。对于新出台的《反家暴法》,我庭也是与相关单位共同学习,同时组织巡回审判法庭,深入各乡镇进行法治宣传,让大家在处理家庭纠纷时都能敬畏法律。
付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