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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不以感情为基础的婚姻都是耍流氓
作者:姜波  发布时间:2016-08-16 11:15:44 打印 字号: | |
  上海滩的小胡,最近有些闹心。一场假结婚闹剧,彻底打乱了她原本平静的生活。

小胡全名叫胡月,家住在上海的一个小弄堂里。2011年的一天,这胡月不知从哪个路边社听到的小道消息,说她家住的弄堂可能要拆迁。为了多领取拆迁款,这胡月叮叮当当地打起了小算盘。张阳是胡月目前亲侄女的老公,这两家关系比较好,走得近。在一次吃饭时胡月遇到了张阳,问张阳愿不愿意和她假结婚,这样可以多领拆迁款,到时胡月可以给张阳40000元钱作为补偿。这张阳心想结个婚就可以拿到40000块钱,上哪儿找这样的好事啊,当即就答应了下来。双方就此还专门签订了协议。张阳回家和老婆商量这事儿,老婆也表示同意。于是张阳和老婆办了离婚手续,迅速和胡月办了结婚登记。

但让胡月没想到的是,这拆迁是左等也不来,右等也不来,好几年过去了也没个动静。倒是这张阳一会要将自己的户口迁入胡月家的户口,一会儿要将孩子的户口迁入胡月家的户口。这胡月又听人说,她弄的这假结婚,到时若张阳不承认,可能会给自己带来麻烦。这胡月越想越害怕,赶紧联系张阳办理离婚手续,可这张扬要么避而不见,要么口头搪塞。这下胡月更害怕了,没有办法胡月一纸诉状将张阳告上了法庭。

法院审理后认为,夫妻关系的建构应以感情为基础。婚姻乃是两个本陌生之人之间相识、相知、相爱、相互牵手,共担风雨,共度此生的美好结合。缺乏感情基础的婚姻,无异于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本案中原、被告之所以登记结婚并非是因为原、被告双方之间的感情你浓我浓,水到渠成,而是单纯的为了让原告在房屋拆迁时可以多领取拆迁款,原、被告双方之间虽有夫妻之名,却无夫妻之实。法院最终判决准许胡月与张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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