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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顺儿子”为父报仇被判刑
作者:邓素颖  发布时间:2016-08-08 10:41:15 打印 字号: | |
  吴某听闻父亲被打,气愤难耐遂邀朋友为父报仇,狠狠的揍了“打人者”一顿,致其轻伤二级。虽然事出有因,但法不容情。吴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2016年6月26日11时许,被告人吴某因其父亲和阿飞之前打架一事与阿飞发生争吵,继而伙同徐某(另案处理)与阿飞发生打斗。期间,被告人吴某用铁质手扣击打阿飞头部致其脑震荡、头颈胸部软组织挫伤。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阿飞的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案发后吴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与被害人阿飞达成赔偿协议,且得到了被害人阿飞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吴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吴某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吴某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依法可对其宣告缓刑。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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