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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万幸”中找“不幸”
作者:朱丹丹  发布时间:2016-07-01 16:16:52 打印 字号: | |
  近日,法庭迎来一起特别的案子,两方万幸避免了一场交通事故,却还是双双受伤、双双拘留最终还闹到了法庭来,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2015年6月14日,一位的哥在倒车时,险些撞到车辆后方一辆电动车,电动车上还坐着一名7岁的孩子,就在大家唏嘘不出车祸实属万幸的时候,电动车主一时受到惊吓,气急败坏地咒骂的哥:“你怎么开车的?没长眼啊?”没想到的哥也是血气方刚的汉子,认为自己并没有撞到电动车,下车与电动车主理论,“你怎么骑的车啊?没看到我的车吗?”双方一言不合动起手来,结果双双“挂彩”,的哥不幸鼻骨骨折,住院6天,花费医疗费近5000元,电动车主也是全身软组织挫伤,花费医疗费近2000元。一场闹剧过后,派出所分别对电动车主作出行政拘留7天、对的哥作出行政拘留3天的决定。  

  现的哥将电动车主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医药费及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费用合计2万余元,最终二人在法庭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电动车主赔偿8000元一次性了结此事。  

  案件虽小,给我们的教训却大,倘若的哥此次没有幸运的避掉车祸,很有可能面临几万元甚至十几万元的赔偿。的哥此次伤情已构成轻微伤,倘若电动车主稍有不慎造成轻伤以上,触犯刑法,面临牢狱之灾。  

  夏日炎炎火气大,莫不要一时冲动劳民劳力又伤财,偏要于万幸中找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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