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公开 > 执行专栏
拒不履行义务被执行人员名单
  发布时间:2016-06-13 15:28:26 打印 字号: | |
  被执行人余超,男,1982年8月4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1324198208041071,汉族,个体户,住泗洪县青阳镇半岛国际小区10幢二单元206室。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尚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杨信超,男,居民身份证号码:32083019670824163X,住泗洪县青阳镇山河路10号25幢三单元505室。因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尚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张潮,男,1990年5月23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1324199005235612,汉族,居民,住泗洪县青阳镇经济开发区五里江农场三分场五队91号。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纠纷一案尚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张景龙,男,1961年9月18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827196109180013,汉族,个体户,住泗洪县洪泽湖东大街41号。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尚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郑长明,男,1982年10月5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132419821005105x,汉族,驾驶员,住泗洪县上塘镇郑集委员会四组。因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尚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朱军,男,1969年2月28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827196902282015,汉族,居民,住泗洪县陈圩乡何邵村五组。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尚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朱琳,男,1983年6月22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1321198306225617,汉族,个体户,住宿迁市宿豫区王官集镇朱海村一组99号。因建设工程施工、追索劳动报酬等纠纷案尚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朱琪,男,1992年3月4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1324199203040613,汉族,职工,住泗洪县东方花园北区33幢2单元302室。因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尚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朱波,男,1976年3月10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1324197603100014,汉族,个体户,住泗洪县孙何社区居委会四组。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尚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张军,男,1975年11月31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82719751131839,汉族,个体户,住泗洪县中正时代城6幢二单元1506室。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尚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张民文,男,1980年7月27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1324198007275410,汉族,农民,住泗洪县归仁镇沙庄村新东组。因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尚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朱绍兵,男,1970年8月12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82719700812023X,汉族,个体户,住泗洪县青阳镇城市花园7幢4单元602室。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尚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朱永,男,1979年3月22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1324197903225396,汉族,驾驶员,住泗洪县泗洪县梅花镇梅花社区居委会六组345号。因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尚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朱云连,男,1972年3月3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827197203032038,汉族,农民,住泗洪县陈圩乡郁嘴村八组。因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尚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王菊成,女,居民身份证号码:320827197611120424,住泗洪县青阳镇城市花园7幢四单元602室。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尚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许伟,男,居民身份证号码:320827197904184499,住泗洪县青阳镇花庄居民委员会三组436号。因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案尚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余斌,男,居民身份证号码:320827196309030028,住泗洪县青阳镇锦绣华庭别墅区19-4楼。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尚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王晓云,女,居民身份证号码:320827196611270081,住泗洪县青阳镇锦绣华庭嘉华苑10-2号。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尚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责任编辑: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