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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执迷不悟终获刑
作者:邓素颖  发布时间:2016-06-13 10:11:43 打印 字号: | |
  泗洪县一80后男子张某在未取得医生职业资格的情况下,非法开设门诊进行诊疗活动,经卫生局两次行政处罚,仍不悔改,继续非法行医,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近日,泗洪县人民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张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自2000年以来,张某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执业证书或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情况下,擅自在其自家房屋内开展诊疗活动。期间,2012年10月18日被泗洪县卫生局处以停止执业活动并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但张某并未吸取教训,仍继续非法行医。2014年11月4日,泗洪县卫生局又以非法行医对其处以责令停止执业,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事后,张某又继续无证行医。2016年5月16日,张某终因涉嫌非法行医罪被泗洪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泗洪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非法行医,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被行医罪。张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张某的犯罪事实和性质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泗洪县人民法院依法做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泗洪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