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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真情点燃少年犯“重生”希望
作者:魏静  发布时间:2016-06-03 15:48:47 打印 字号: | |
  为挽救失足青少年,泗洪法院始终坚持“惩罚为辅,教育为主”的方针,尽量给予迷途知返的机会。5月30日,该院少年审判庭庭长邵成虎及法官赵超来到了位于镇江市的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对在该所服刑的3名泗洪籍服刑少年进行判后回访帮教。

  “还认识我吗?我是你们案件的审判法官邵成虎。记得在法庭教育时候,我跟你们说过:你们犯罪了,应该受到法律的惩处,但是社会不会把你们抛弃!你们在这里要把刑期当学期,学习一技之长,要有坚定的信心改变命运,争取立功减刑。”邵庭长与服刑少年们进行了面对面的交谈,并倾心了解他们在管教所的学习、生活、改造以及家人的探视情况。

  2015年,这三名少年因犯聚众斗殴罪被泗洪法院判决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至两年六个月不等。回访中,法官通过管教所的工作人员了解到,在近半年的服刑生活中,通过管教员的教导、自己的努力和家庭的帮助,三人成长很多,目前各方面表现都良好。法官对三人的改造感到十分欣慰,勉励他们在今后的服刑期内,悔过自新,好好改造,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服刑少年们纷纷表示,感谢泗洪法院法官给予的教诲和帮助,自己一定会好好学习,服从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重新做人。

  在详细了解服刑少年的学习、生活和改造情况之后,法官还向他们赠送了十余本书籍,也捎去了家乡亲人的关心祝福。回访帮教未成年服刑人员活动已成为泗洪法院少年审判工作的一项常态工作,泗洪法院始终坚持在公正、高效地完成审判任务的同时,充分发挥司法“育人”的功能,相继推出陪审员帮教、积极回访未成年犯等多项富有少年审判特色的工作机制,形成“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少年审判工作模式,实现了审判职能有温度、有深度、有广度的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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