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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3天就开房 泗洪女子因“开放”丢了手机
作者:魏静  发布时间:2016-05-07 10:04:43 打印 字号: | |
  5月6日下午,泗洪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因为QQ交友而实施盗窃的案件,朱某因为盗窃罪被判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5年11月6日,泗洪90后女孩孟某某通过QQ主动添加附近的好友,认识了家住泗洪县曹庙乡的朱某,两个人通过QQ互动,相聊甚欢。次日晚上,孟某某见朱某长得帅气,主动相约见面。8日凌晨3点两人入住泗洪某宾馆。8日上午9点钟,朱某趁孟某某熟睡之际,将孟某某放在床头柜上正在充电,价值5048元的苹果手机和充电器盗走,逃离现场。

  孟某某发现被盗后多次打电话给朱某索要手机未果,之后报警。朱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最终朱某良心发现才答应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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