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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事起争执 伤人又伤财
作者:孙长城  发布时间:2016-04-29 17:37:58 打印 字号: | |
  遇事需冷静,必要时也可让一步。处理事情时,我们需记住这句话,否则争执最终双方都会吃亏的。

  2015年7月份,黄某(女)与李某(女)因争抢摊位发生矛盾,继而产生争执,李某的胳膊在争执中碰到东西有一块淤青。后两人被人拉开。事情本到此就可以结束的,但是李某回家后将此事说给其婆婆钱某听,钱某认为此事不能就这么结束。所以第二天,两人一起在农贸市场找到黄某,要求黄某对李某身上的上负责,黄某也寸步不让,导致双方的火气越来越大。最终双方争执,继而发生厮打,黄某因此受伤,住院5天,花费医疗费9000余元。双方的矛盾经过派出所的调解没有成功,最终黄某将李某、钱某起诉至法院,要求两人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因为两方都有责任,最终法官认为李某、钱某应该承担七成责任,黄某承担三成的责任。判决李某、钱某赔偿黄某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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