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这一天对于许朱氏来说,也许是她最伤心的一天,她居住了6年的房屋要在这一天被法院强制交付给买售人。许朱氏想抵抗,并大声哭闹:“太没良心了,当初没有我们家帮忙,她也不会有今天!我也是要脸面的人,今天她却让我落到这个下场,太让人伤心了!”最终许朱氏还是不得不放弃,但在她心里,失去房屋的痛,远没有她“失去”亲人让其感到悲伤,因为申请执行该房的正是她的亲妹妹朱某某。
事情还要从2010年说起,许朱氏的儿子许某某以开发房地产需要资金为由,先后三次共向朱某某借款49万元,借款到期后,因许某某未按约偿还借款,朱某某遂于2014年4月向我院提起诉讼。审理中,依法保全了许某某位于车门乡某小区最东侧坐北朝南的所有房屋,共七间。该案经我院判决,许某某应于2014年9月偿还朱某某借款本金49万元及利息。但判决生效后,许某某并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给付金钱义务,朱某某遂于2014年9月2申请至我院强制执行。执行中,被执行人许某某下落不明,保全的房屋一直由朱某某七十多岁的姐姐许朱氏居住,该房经我院评估拍卖后,朱某最终以555000元竟得此房。但许朱氏拒绝搬离该房屋。
4月16日,在我院强制搬迁现场,许朱氏欲哭无泪。她痛恨自己妹妹的所作所为,为了自已的一已之利,不顾亲情,将自己的亲侄儿告上法庭,让其颜面扫地。望着许朱氏一边指责妹妹的无情,一边捶胸顿足无声地哀嚎,我欲上前劝说,但话到嘴边,我又止住了,因为我知道,家境的败落,亲情的丧失,这双重的打击又岂是一两句话能化解得了的,我站在一旁默默地注视她,以防止她有什么过激举动。最终许朱氏还是听从我们的安排,离开了执行现场。
回到局里,许朱氏的影子一直停留在我的脑海里,尤其是她那些数落其妹妹的话。是的,当初朱某某之所同意将钱借给许某某,无非有两个原因,一是想从中谋取更多的利益,那既然这样,投资有风险,她应该有所预料﹔二是想通过借款帮助自己的侄儿,让其在事业上有更大的发展,倘若如此,就不应该在侄儿事业遇到坎时,再苦苦相逼。 钱固然重要,但钱买不来血缘,钱买不来亲情,钱更买不来前世修的缘份。父子成仇、母女成恨、伉俪各自飞,即便有再多的钱,你幸福吗?生活就像一张水墨画,浓淡相宜梦不归,心已醉、几度离情人憔悴。千行泪,渗入杯,真情点滴上满杯。人生哪有死结,想通了,不过就是饥来餐饭,倦来眠。不能为了钱,让亲情的小船说翻就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