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速递
诉讼靠证据支持
作者:孙长城  发布时间:2016-03-01 17:49:02 打印 字号: | |
  肖某与张某系邻居关系,两人中间有条路间隔。2015年8月份,肖某将栽种在路边的10棵洋槐树砍倒,张某认为这些树是重在自家宅基地,肖某的砍树行为损害了自己的利益,所以张某将肖某起诉到法院要求肖某赔偿3000元。

  本案审理的重点是什么呢?应该是以下几点,其一、树是否为肖某所砍,即肖某是否是适格的当事人;其二、这些树是否为张某的所有;其三、树的价值多少。这三者是递进关系,缺一不可。

  对于第一条,肖某承认树为其所砍。但对于第二点双方分歧很大。肖某并不认为树为张某所有,因为栽在路边的树与张某家的自留地两者相差一个小水沟。对于这个案件如何处理呢?首先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所以张某主张肖某砍伐了其栽种在自己家宅基地上的10棵洋槐树,其需要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并不能空口无凭。但是张某在庭审上没有提供证据证明10棵洋槐树所种之地为其自己的宅基地或者自留地,也没有证据证明该10棵洋槐树为其所种,也就是说张某没有任何的证据证明这10棵洋槐树归其所有。最终,法院对于张某的请求不予支持。
责任编辑: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