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回到办公室,手机就响了,我拿过手机一看,号码有点熟悉,我接通电话:“您好!”
“您好!是史法官吗?我是张霞。”
“我是。请问您找我有什么事吗?”
“去年你让我儿子给我的四亩地,我去年冬天就中上了小麦,今年看上小麦长的不错,但是我怕我儿子去抢收我麦子,你能不能跟他讲一下,不要去抢收我的麦子。”这时,我才想起这个打电话的是我案件的一个当事人。
“你放心吧,他不会去的,去年已经跟他谈好了,有什么问题,你再打我电话。”
“那就好,谢谢。”
挂完电话,不由得让我想起这个关于赡养纠纷的案件:案情其实很简单,儿子不赡养老人,老人起诉要求儿子给付赡养费,经法院判决每月给付120元赡养费及每月100斤粮食,但是儿子拒不履行。老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立案后,我按照老人提供的号码给她儿子打去了电话,但是电话那头是儿媳妇接的电话,她说不是不赡养,只是法院判决过高,无法履行。我说,“判决过高,你的依据是什么”,她说,“我们村的都是给老人100斤粮食就行了,谁给钱了”。执行不成,反被她“训”了一顿,没办法,只能按照老人提供的地址,找到他们家,发现儿子家也并不富裕,通过司法查控,什么财产也没查到,但是赡养老人应该不成问题。儿子正好在家,我把他带到法院,问他怎么履行,他说没钱,没法履行,于是对他采取了司法拘留15天的措施。没过一段时间,老人又来了,问该案怎么办,她现在生病急需治疗,于是我把她一起带到她儿子家,母子见面,母亲眼泪瞬间就流下来,儿子就像麻木了一下,视而不见。
人间悲剧,母子这种关系不应该是世间最亲近的关系吗,我的心像是被针扎了一下,恨不得冲上去狠狠的抽儿子几个嘴巴子,踹他几脚,但是法官的理智告诉我,不行,我说你们母子之间谈谈吧,但是最终结果还是不履行,于是我跟随行的几个执行员商量了一下,并请示领导,决定对其家进行搜查,扣押他家一辆八成新的摩托车。当我们把摩托车扣押至法院的时候,儿子随后赶到,说他媳妇说了,如果不把摩托车要回去,就离婚。我说,你如果不履行义务,我们随后就评估拍卖,他说确实没钱履行,这时候在旁边的母亲说:你如果不给钱,那就把他死去的父亲身前享有的四亩土地还给她,以后就不要钱了,这时候儿子说,“同意给你,但是以后断绝母子关系,永不往来”。母亲迟疑了一下,说“行”。最终,他们在他们家族长辈的面前“断绝”了母子关系,母亲拿到了土地,母亲在执行局临走的时候说,“谢谢你,今天这个事情终于解决了,我心头石头也放心下。”
这个案件终于圆满结束了,可是这“圆满”的背后不禁令人深思,是真的圆满吗?案件结束后,我思考了很久,作为青年法官的我们不仅仅要在当前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责无旁贷的成为依法治国的中间力量,还要成为具有人文情怀,能够真正化解社会矛盾、社会问题的解决者,让老百姓的案件到了法院得以真正的圆满收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