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泗洪法院新收一危险驾驶刑事案件,不同于以往醉驾、追逐竞驶的私家车主,本案被告人李某是一名大型客车的驾驶员,而李某涉嫌危险驾驶罪是因为严重超员超载!2015年12月9日7时许,李某驾驶一辆大型客车由南京出发并陆续载客,载客后驶往泗洪方向,在新扬高速泗洪南收费站被公安机关查获。经公安机关核查,该车额定载客59人,实际载客75人。刑法修正案(九)将“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纳入危险驾驶罪的情形。泗洪县人民检察院据此向泗洪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而李某也成了泗洪首例因严重超员超载涉嫌危险驾驶罪入刑处理的驾驶员。
本案目前仍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