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文化 > 法官手记
有钱豪赌,无钱还债
作者:李帅伟  发布时间:2016-02-17 17:51:49 打印 字号: | |
  今天下午,我接到权利人朱某某打来电话,称其案件被执行人祖某某正在一赌场与人赌博,要求前往执行。随即我与陈冬赶至权利人指定的地点,将祖某某强行从赌场带回。归途中,祖某某称其每日与人赌博,输赢都在上万元之内,鉴于袓某某如此“豪赌”行为,经局长批准,决定对其人身及随身携带物品予以搜查。经搜查,从其包内搜出现金7100元,银行卡、信用卡若干,玉溪香烟二包,法国兰冠、意大利范思哲香水各一瓶等物品,考虑袓某某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义务,经批准决定对其拘留十五日。

   这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朱某某为一经营水产生意的个体户,袓某某自2013年8月起多次到其所在摊位购买螃蟹,至同年11月共欠螃蟹款75400元,祖某某在支付5000元后,余款一直不予偿还。2014年12月朱某某诉至本院,请求袓某某偿还余款。经本院判决后,祖某某应偿还朱某某欠款70000元。但祖某某并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朱某某遂于2015年9月至我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经与祖某某多次联系,其均以无偿还能力为由拒不履行给付义务。且在被带至执行局后,与承办人谈话时依旧口出狂言,称其每日做螃蟹生意收入均在十万左右。

   目前,此案拟以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
责任编辑: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