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法院开庭审理了一个刑事附带民事的案子。出狱不久的王某因为打架致人轻伤,再一次身陷囹圄,失去自由。
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县城近郊某小区有丧事,几家卖花圈的商户闻风而动,齐聚某小区门口。因为争生意而压价,从而导致其中王姓男子和杨姓女子两下发生口角,升级为撕扯。服刑17年刚刚刑满释放的王某某是被撕扯男子的弟弟,无业,在哥哥处帮忙,见哥哥无法脱身,遂上前拉仗。谁料杨姓女子见哥哥被解救,就扯住弟弟不放手。王某某先是被杨某用花圈砸打,再是被撕扯,终于失去理智,再三将该女子用脚拌、推搡等方式摔倒在地,致其左脚膝盖处韧带断裂,浑身多处软组织挫伤,经鉴定,达轻伤二级。
因为王某某出狱不满五年,再犯构成刑事犯罪的罪行时,须按累犯处理。所以王某某又将为自己一时的冲动付出沉重的代价。人生本就短暂,何苦再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把大好的青春往高墙里抛?
回看监控,结合王某某的供述,都可以证实一点,起初他真的没有主观恶意。但冲动是魔鬼,如果他可以保持冷静,任对方纠缠而不动怒,那么退一步真的海阔天空了。听其言,观其行,王某某仍是可挽救之人,衷心希望他再出高墙后能学会控制情绪,踏实劳动,找个伴,抱团取暖,安度后半生。
也希望那个受伤的杨某也从这次事件中吸取教训,生意要靠公平竞争,以势欺人,害人也害己,最终伤筋动骨的罪还要自己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