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文化 > 法官手记
【寒冬中的温暖】给被告打生活费的受害人
作者:付艳 孙艳梅  发布时间:2015-11-27 14:52:20 打印 字号: | |
  虽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在别人最困难的时候,不是步步紧逼,而是伸出援助之手,这真是寒冬中温暖人心的一幕啊!

  在我院受理的一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张某系实际借款人,周某系原告的委托代理人。但张某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某监狱服刑,而作为民间借贷案件代理人的周某却刚好是这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刑事案件受害人之一,并且其损失金额高达几百万。

  因查明案件事实的需要,承办人、书记员及代理人周某到监狱向张某了解核实相关借款的情况。到了监狱,当周某看到张某从以前的200多斤变成了现在120斤都不到的现实情况,瞬间动了恻隐之心,周某让张某在监狱好好改造,自己的事情等他出来了以后再说,后来当周某知悉到现在为止一直没有人去看过张某、并且也没有人给他送过钱物,当场表示将每月给张某打500元的生活费。

回到家后,周某果然依约打了500元生活费给张某,这一幕感动了法官,感动了张某,张某表示,一定尽自己所能来弥补所有受害人的损失。

  在这个寒冷的冬天,这一个发生在庭审之外却温暖人心的小故事,让我们感动不已。在这个世界,终究是好人多,只愿张某能够真心悔过,尽心弥补,只希望像周某这样的好心人不要再被伤害!
责任编辑: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