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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2024-04-15 16:23:21 打印 字号: | |

立案庭

负责诉讼分流、立案登记、诉讼服务、诉调对接、涉诉信访、司法鉴定等工作;负责小额速裁案件和部分简易程序案件审理工作;负责管辖案件审理工作等。


刑事审判庭

负责本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诉讼案件审理工作等。


民事审判第一庭

负责本院管辖的第一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类案件等普通民事案件审理工作。


民事审判第二庭

负责本院管辖的破产案件及部分商事案件审理工作;负责有关执行异议审查和异议之诉审理工作等。


家少庭

负责本院管辖的婚姻家庭类和涉及未成年人侵权类案件审理工作;非诉行政案件的审查等工作。


执行局

负责执行本院一审生效法律文书以及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负责执行本院作出的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和先予执行裁定;负责执行上级法院交办与执行工作有关的其他任务等。


审判管理办公室

负责案件质量与流程管理、司法统计与审判态势分析,以及审判委员会日常事务的相关协调工作;负责司法调研、综合文稿、人民陪审员参审事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再审申请案件审查和依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


政治部

负责法院人员思想政治工作、新闻宣传工作、法院人员业绩考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管理工作、人民陪审员人员管理和培训,以及司法巡查、审务监督等法院内部监督等工作。


综合办公室

负责处理文秘、机要保密、印鉴使用管理和档案管理、重要事项督办、有关会务与接待事务,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交办督促等工作。


司法行政装备科

负责本院物资装备管理、审判法庭建设、信息化建设、诉讼费管理和财务等工作。


研究室

负责重要文稿起草、信息编辑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律政策问题调研活动等。


机关党委

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党员学习党的理论、国家法律法规和科学文化知识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负责党员监督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工作;领导机关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工作。


执行裁判庭

负责涉执行程序的实体性争议问题的裁决处理,包括本院管辖的执行异议案件;执行复议案件;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等。

责任编辑: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