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9日上午9时22分,许局接到刘军的电话,称他们一组三人在东方花园北区执行时受阻。且被执行人高某丈夫叫来的“助阵”人员可能一会就到场,处境非常危险,要求迅速派人支援。
听到刘军在电话中急促的声音,想到执行现场一定十分危急,务必要赶到“助阵”人员之前到达。许局挂了电话后,立即启动快速反应机制,带领指挥中心的三名人员赶往执行现场,警车一路急行,9时33分,增援力量抵达。在许局果断地指挥下,迅速控制了执行现场的混乱局面,并将被执行人田某、凌某二人带离现场。
这是一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早晨刚一上班,承办此案件的杜学任就接到了权利人高某的电话,称其在东方花园北区发现了被执行人田某。杜学任一组三人便前往该地点,欲将田某带回局中谈话,但田某始终拒绝配合,并一再否认自己是田某。
在多次劝说田某仍然拒绝配合执行的情况下,杜学任准备将其强制带回。田某的丈夫凌某发现后立刻窜了过来,撕扯不让执行员将田某带走,并趁驾驶员摄像不备之际拔走了警车的钥匙,同时拾起路边砖块砸向刘军。砖块被夺下后,凌某又拿起地上的一根木棍开始乱挥,在木棍再次被夺下后,其又跑到路边一户人家中去寻找打斗器械,同时边跑边打电话召集人来现场“助阵”,田某亦在车内拼命大叫“法院杀人了”。而此刻的杜学任和刘桂林的警服已经“面目全非”,被砖块砸、被木棍挥舞、被脚踹的泥印子布满全身……
见此情景,周边不明真相的大量群众围拢了过来,执行现场顿时陷入混乱状态,而此时警车根本动弹不得,考虑到凌某召集的人赶到现场,后果不堪设想,刘军迅速拨打了“110”、随后又拨打了许局的电话。
当“110”和执行局同事到达现场后,混乱局面已基本平息,此时“助阵”的人也几乎同时到达,但看到严阵以待的干警们不得不任由田某和凌某被带离现场。
这次快速反应执行,从接到电话到抵达现场,跨越城区近八公里路程,仅用时十一分钟,是我局自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以来,协助执行用时最短的一次。快速反应的果断出击,不仅保障了我局执行人员的人身安全,也遏止了一场恶性暴力抗法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