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文化 > 法官手记
探寻立案数字背后的故事
作者:陈星霖  发布时间:2015-08-14 16:58:58 打印 字号: | |
  1-7月,泗洪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共立各类案件案9917件,其中民事立案5065件,商事立案866件,刑事立案460件,执行立案3297件,其他立案229件。数据只是直观的反映立案的基本情况,透过数字可以想象出立案工作的辛勤和不易,却不知道,还有很多的辛勤付出不被记录,无法出现在上述数字中……

  立案:化解矛盾细致入微

  泗洪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每天都有很多前来立案的当事人,大家都有序的填单、准备材料,等待被叫号。但人群中一对老夫妻的举动了引起了蒋丽荣法官的注意:只听见那位老妇人一直拽着老伴的胳膊说:“老头子我们回去吧,不告了……”

蒋丽荣主动过去询问情况。只听老人家说:“我想办理房屋过户要怎么办?”“这本拆迁证上的户名是谁?”蒋丽荣询问道。

  “哎……这是我女儿的。”“法官,其实我们也不想过户都一把年纪了,跟孩子还争什么房产,但是她要是能稍微对我们照顾一点我们也不会想到这个法子的。”这时老妇人激动地说道。“法官,你快给我们办手续吧!”老大爷又补充说道。

  听到这里蒋丽荣心里已经大概有个数了,心想如果能不立案就解决问题那岂不更好,还能减轻老两口的经济负担。带着这样的希望,蒋丽荣把两位老人请到她办公室详细了解情况。

  在蒋丽荣的办公室里,两位老人敞开了心扉和法官说起了事情的缘由:我们原来有一套老房子拆迁时就要求赔付一套房子,但是我们只有一个女儿,拆迁证上了就办了女儿的名字,心想等房子弄好了女儿带着我们住就行,可是没想到房子弄好了女儿也不提让我们去住的事,还租一个储藏室给我们住,起初的时候女儿还经常来看我们,每个月给几百块钱的生活费,往后连来也不来了。可是时间久了,我们没有生活来源,房租也快到期了,无奈之下,我们想要是把房屋过户了至少也能有个稳定地住所。

  听完老人的叙述,蒋丽荣心理一阵酸楚,她问他们:“你们确定要起诉,告你们的女儿,把拆迁证上的名字变更成你们的名字?”

  “是的。户名变更后,房子就是我们的,她不能再不让我们住了。”老大爷坚决地说。

  老大爷的态度虽然很坚决,但蒋丽荣也很耐心地跟他解释:“立案我们可以给你立案,但是就我个人而言我不建议你们立案。首先你们要交诉讼费不说,根据你们立案的房产价钱来说你们得交几千块钱的诉讼费;其次你们要告的这个人毕竟是你们的亲生女儿,最终伤害的也是你们的之间的亲情啊!你们回去跟女儿再好好商量下,如果可以不起诉就解决问题不是更好嘛。”

  听蒋丽荣说的也挺有道理的,两位老人也频频点头,但是他们也说出了他们的担忧:“可是她现在连见都不见我们,打电话也不接,我们也不知该上哪找她。”

“要不这样吧,你们先回去等消息,你们把你们女儿的联系方式、住址告诉我,我来帮你们联系他,尽快帮你们解决问题。”

  待两位老人走后,蒋丽荣立即打电话给他们的女儿,开始的时候电话总是无人接听,蒋丽荣就一直打一直打,终于对方接了电话,蒋丽荣问清情况之后就对她说明了她父母来法院起诉要过户拆迁证的事。并请她来法院一趟,把问题处理下。

第二天上午两位老人的女儿来到法院,蒋丽荣跟她说:“百善孝为先,不管一个人是富是穷,赡养老人、孝顺父母是他应尽的义务......把你的父母接回家住吧,跟他们好好相处。”当天下午两位老人又焦急来到法院询问情况,蒋丽荣告诉他们别着急,她已经和他们的女儿谈好了,并当即打电话让他们的女儿来法院把他们接回家。

  面对着女儿两位老人也百感交集,他们的女儿也意识到了错误,并当着蒋丽荣法官的面保证,会带着她的父母一直住在一起。

  看着这一家三口团聚的场景,蒋丽蓉很欣慰,脸上露出了暖暖的笑容。

  其实像这样在立案之前就被成功调解的案例有很多,他的背后是法官们辛劳的付出,耐心地做工作,为了当事人考虑,不厌其烦地一次又一次的劝解。

  维权:上门调解维护权益

  立案登记的实施,不仅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权,而且前来立案的当事人也多了起来,尤为明显的是小额诉讼类案件:今年一季度我院共受理小额诉讼类案件121件,审结98件。这一件件的案件中都包含着法官的耐心和用心。

  在这小额诉讼案件中就有一件标的很小的案件,被告欠原告160元,遂起诉至法院,承办法官接案后,仔细了解情况:

  原告侯某与被告马某原为生意上的朋友。2011年7月31日,被告马某在原告侯某处购买种子农药产品,价值360元,被告仅支付200元,尚欠160元货款没有支付。

  原告侯某也很无奈:我年年追债可他却一直拖欠不还。

  了解情况后,承办法官立即拨打被告电话,因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标的只有160元,法院决定适应小额诉讼程序,并向当事人送达了小额诉讼须知,对审理程序进行释明。但电话号码错误,联系不到被告。

  开庭在即,承办法官便于当日下午通过EMS向被告寄出了传票、应诉通知书、小额诉讼等材料。耐心地等待着……

  可两天过去了,等回来的回执上却写着“本人外出,无法投递”。

  看着这几个字,承办法官转念一想不如和原告一起到被告家中调解此案。想到这承办法官拿起电话拨打了原告的电话和他说了此想法,原告欣然答应和承办法官一起来到了被告的家中。

  到了被告马某家中,他的妻子也正巧在家,还没等承办法官开口马某也已经感到了愧疚,也被承办法官的诚意所打动。

  待承办法官与被告核实欠款属实后,他的妻子立即将160元现金交付给原告,并表示歉意,两位年过花甲的老人终于握手言和。

  原告侯某也感激地说:“这钱虽不多,可是我要了四年了都没要回,想不到你们一下午就帮我要回来了,感谢法官积极地为我们解决问题!”
责任编辑: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