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家事法官,每天处理的多是家常理短的事儿。从不希望用一份判决去斩断爱情、亲情。每次苦口婆心地做当事人工作,只希望当事人能听进去一句劝,挽回濒于破碎的家庭,让孩子成长的道路上少一道父母设置的障碍。
又是一起离婚案件,这已是原告第二次起诉。
2014年8月,原告第一次起诉离婚。作为案件的承办法官,开庭前,我苦口婆心的做双方工作,想挽回这个可能破碎的家庭。在近一个小时的调解过程中,双方针对财产数量、折款等等争执不下。作为父母,对于女儿只字未提,没有一方提到女儿的抚养问题。
作为承办案件的法官,作为一位母亲,我忍不住出声提醒:“你们的女儿准备怎么办?”双方愣了下神儿。在简短地表明各自都想抚养女儿之后,又开始了财产、债务问题的纠缠。因双方对是否离婚争议较大,经审理后,从孩子成长的角度考虑,判决不准离婚。
六个月期满,原告即又提起了第二次诉讼。同样,调解中双方首先提出的仍是财产处理问题。一个小时,调解未果,击槌,宣布开庭。
因双方对孩子抚养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孩子已年满十周岁,庭后征求了孩子的意见。面庞清秀的女孩儿走了进来,身高早已高出其母亲许多。没有慌张,没有不安,女孩儿淡定地坐了下来。
“你爸妈感情好吗?”女孩儿摇了摇头。
“他们平常经常回来吗?”
“一年最多不超过一个月。”
“如果你爸妈离婚了,你愿意跟谁生活?”
“谁也不跟,我自己过。”孩子说这句话的时候,没有丝毫的犹豫。
谈话结束,女孩儿对着卷宗材料呶了呶嘴,老练地问:“这案子怎么判呢?”似乎这案子和她没有任何关系。
看着离开法庭的女孩儿,心里五味杂陈。
婚姻围城里的男男女女,总是会面临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能相伴到老,无疑是最好的结局。但如果婚姻中风,无法继续维系下去,请善待自己的孩子,不要让父爱、母爱缺席孩子的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