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初,法官坚定的宣誓声仿佛还回荡在耳边,转眼间一年已过半,泗洪法院推出的关于审判权、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究竟成效如何?半年过去了,究竟内部是否真的“去行政化”,是否真的以法官为主体了呢?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围绕着怎么改革、怎么监管、怎么保障,来看看泗洪法院党组向百姓、向一线法官交出的这张“成绩单”吧!
用队伍保障——
43名法官占比36.4%
最大限度地挖掘审判潜力,该院整合行政事务,简化机构,在法院内部“去行政化”,突出法官的主体地位,建立了更加符合司法职业特点的管理制度。
泗洪法院自行探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和内设机构整合,从2015年1月4日推出了25个审判团队,共43名办案法官,占在编干警36.4%;司法行政人员仅占在编干警16.4%。审判长团队由审判长和一至两名法官助理、一名书记员组成。主审(独任)法官团队由主审法官和一至两名书记员组成。
上半年,审判委员会研究定案案件不足10件,院、庭长定案和签发文书全面取消,由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的放权机制基本落实。
用数据说话——
人均办案167.6件、结收案比86.55%
上半年,泗洪法院新收案件7975件,同比上升6.97%,全市第二(旧存2402件),案件总量10380件,超过2013年全年;累计结案6536件;一线法官人均办案167.6件,全市第一;民事案件调解率、服判息诉率全市第一;结收案比86.55%,同比增加5.87%,全市第二;上诉案件发改率(同比下降0.4%)、件平均审理期限仅为67天,同比下降53.5%,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2个月以上未结案率、案件执行结案率全市第二。
审判团队中成长最快的是年轻法官,他们迅速成为办案主力,11个审判团队半年结案超200件,其中2个超300件,许媛媛法官个人结案达270件。不同的是,审判长对团队的所有案件负总责,并负责法定权限内的裁判文书签发。而主审法官只负责本人承办的案件,并对案件全权负责。
用事实证明——
后勤主动服务确保法官专心办案
改革后,泗洪法院原来的八个部门变成“四个中心”,八个中层干部只保留了五个,其余三人充实到审判一线担任审判长。各位分管院长兼任中心主任,全力保障、服务审判工作。如司法政务保障中心,负责全院的组织人事、教育培训、后勤保障、文字材料、网络舆情等十多项工作,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崔永峰兼任中心主任。后勤保障部门想法官所想,每季度将法官可能必需的办公用品主动发放,同时定期上门回访,发现缺少立刻补上;改变报账流程,过去法官出差回来,填完发票往往需要找三四个领导签字,现在行装科长充当“高级办事员”,法官将出差发票填好后直接交给行装科长,由行装科长统一“跑腿”签字报账一条龙服务,直到会计将钱打到法官卡上……
改革,带来了实打实的效益。审判资源集中了,法官的主体地位提高了,行政管理层级减少了,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逐步解决,案件审判质效得到大幅提升。
怎么样?这就是我们半年来的成绩单,您觉得还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