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起,泗洪县人民法院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不再进行登记审查,大量案件被分流。2014年全年收案13667件,同比增长31.12%。今年5月,该院民事立案433件,去年同期为382件,增幅不大。
规范程序,提速增效。该院严格规范立案管理,严禁有案不立和先审后立。立案庭严格扎口管理,对任何疑难案件先行登记,必须在审查期内与相关业务庭会商。立案部门接收当事人诉讼材料时,必须出具收据并由承办人签字。规范移送管辖立案。外地法院移送管辖的案件符合受理条件应及时办理立案手续,并移送相关部门审理。发现移送错误的,在请示分管领导后,报共同上级人民法院处理。
分类受理,各个击破。针对大量非法集资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和房地产不景气带来的大批案件,泗洪法院提前分析研究,安排专人分别受理此类案件。立案登记制度实施当天,该院院长耿辉亲自坐镇,受理执行案件36件,居全市第一。
依法收案,决不乱作为。“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前提必须是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对于法律规定的不符合立案条件或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的案件,该院坚决依法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5月份,该院依法裁定不予受理案件2件,一件为民事类案件,当事人诉求不明确;另一件是刑事自诉类案件,法院立案庭负责同志解释说,该当事人起诉某镇长滥用职权,这类案件按照法律规定应由检察机关侦办,不在刑事自诉类案件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