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面当天男方给女方30000元现金,第二天登记结婚,第三天新娘子跑了……这是怎么回事?
长话短说,新娘子是云南人,经人介绍,答应与本地男结婚,但要求本地男给其30000元现金。第二天,新娘子遵守承诺与本地男领取了结婚证,并承诺与本地男好好过日子,但要求本地男回家拾掇拾掇,买点家具。当天晚上,新娘子没有到本地男家过夜。第三天,正当本地男高高兴兴买家具的时候,发现新娘子跑路了。问媒人,媒人也一问三不知。这时才回过神来,本地男迅速到派出所报案。新娘子抓是抓到了,也被判了一年四个月,还罚了钱。可是本地男的30000元却没有着落。新娘子刑满出狱后也不知去处。
俗话说:钱都是小事。本地男也将面临着新的生活,新的家庭。这时又发现,这婚还没离呢,本地男现在的状况是已婚男士!重婚可不是小事情。本地男这才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官根据案件情况,虽不否认这世间有一见钟情的爱情,可本案男女也着实算不上,这种婚姻没有维持下去的必要。
最后想说,婚姻不是儿戏,爱情不是买卖。请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