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下午,在315会议室,警务保障中队召开七月份安全工作例会,全体驾驶员参加会议,法警大队董杰副大队长参加了会议。
会上张文队长就驾驶中队七月份的工作做了通报,并对出现的一些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一是再次重申公车不得私用,购物中心、医院等地方不得停车,强调用车申请必须规范;二是车辆卫生问题,特别是一些庭室的车辆,必须于近期清洗干净,停车必须到位;三是请假必须履行手续,不得无故旷工,车辆保养、机油不得超过半年;四是安全问题。轮胎该更换必须更换,轮胎不得超过保质期,油料要节约使用,安全弦必须紧绷。
最后,董大队提出几点意见:一是驾驶中队安全警钟必须长鸣,尤其是在车辆保障时,始终牢记安全第一;二是路口执勤要准时准点,不得聊天、玩手机,要维护法院形象;三是车辆不要乱停乱放,特别是在一些敏感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