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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履行义务被执行人员名单(2015年第57期)
  发布时间:2015-07-15 16:06:50 打印 字号: | |
  • 被执行人曹军,男,1975年1月12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827197501121418,汉族,个体户,住泗洪县农机大市场二号楼三楼306室,涉案标的约40余万元。
  • 被执行人邱龙,男,1969年5月10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1324196905103013,汉族,个体户,住泗洪县青阳镇东方明珠33号楼301室,涉案标的约20万元。
  • 被执行人刘士梅,女,1970年8月9日生,居民身份号码321324197008090026,汉族,个体户,住泗洪县青阳镇东方明珠33号楼301室,涉案标的约20万元。
  • 被执行人谢培军,男,1970年2月4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13241970020401X,汉族,个体户,住泗洪县青阳镇阮庄社区居委会3组40号。
  • 被执行人曹启生,男,1967年5月生,汉族,居民身份证号码321324196705104257汉族,个体户,住泗洪县朱湖镇朱湖村1组,涉案标的约50000余元。
  • 被执行人王凤亚,男,1952年1月2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827195201023614,汉族,农民,住泗洪县太平镇许台村,涉案标的约70000余元。
  • 被执行人朱泽奎,男,1972年10月4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827197210040255,住泗洪县青阳镇御景天成小区8栋1单元1202室,涉案标的约60余万元。
  • 被执行人曾召良,男,1962年11月10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827196211104236汉族,村主任,住泗洪县朱湖镇马宅村,涉案标的约8000余元。
  • 被执行人秦宇辉,男,1974年6月20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 321324197406200032,汉族,个体户,住泗洪县青阳镇广厦小区1A幢2 单元503室,涉案较多。
  • 被执行人许彩旗,男,1976年7月18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 321324197607184235,汉族,农民,住泗洪县朱湖镇朱湖街88号,涉案标的约20000余元。
  为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对下列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给予曝光。

  凡被曝光的被执行人,请在曝光后积极履行义务或者与权利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遵照和解协议履行!我院还将对被曝光的被执行人在征信系统予以记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希望所有在泗洪法院涉案的诉讼当事人及被曝光的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避免因被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产生负面影响;同时希望广大市民积极监督上述被曝光人员参与高档消费,并向泗洪法院执行局举报执行线索。举报电话:86205260。
责任编辑:洪法